林可瑤太無語了,她故意傷人,現在她可是英勇救人的那個,怎麼到了這裡卻變她是犯人了?
“我故意傷人嗎?他自己拐賣兒童他怎麼不說了?我可是出手抓賊的,反過來我還有罪了?”
林可瑤看著自己對面坐著的人,也不明白他是怎麼當時這個位置的,事情的經過他不是看過了嗎?怎麼還在那裡說一些顛倒黑白的事情來?
警官點燃了一根菸,把手提電腦轉向林可瑤,然後指給她看,他指著躺在地上的男人說道:“是這個男人,他有拐賣兒童的罪名沒錯,但是你對他動手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林可瑤,在法律面前可不是兒戲。”
“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既然你都把孩子搶過來了,你又怎麼踢多他兩腳呢?他也沒有說要起來跟你動手啊!所以你這不算是正當防衛,而他現在也在醫院驗傷,所以現在他想告你,懂了嗎?”
警察抽著煙正色的對著林可瑤說道,但在林可瑤聽來,這根本就是謬論,這都什麼跟什麼?
“不好意思,我想問一下,你們警察抓賊的時候是先等他反抗了再抓?”林可瑤不客氣的回了他一句。
但這一句話著實把他給噎著了,他突然覺得林可瑤就是在藐視他,拍著桌子說道:“林可瑤,你怎麼說話呢?我們和你可不一樣,我們是警察,而你也至少應該平民,要是因為你不小心把人給弄死了,這責任你背得起嗎?而且那罪名是故意殺人而不是傷人了。”
林可瑤聽了他說的話之後只是呵呵了兩聲也就沒有出聲了,她就挨著椅子上眯著眼。
他非要說自己有罪的話,她也沒辦法,反正他不都是一直和自己對著幹的嗎?那她也只能跟他耗了。
最後兩人就在審訊室裡耗著,接近半個小時之後,馬警官的徒弟就進來了,他走到馬警官的身邊,然後湊到他的耳邊說著什麼。
在他說完之後,馬警官看了看林可瑤就說道:“林可瑤,你可以走了,有人把你保釋了。”
聽到他說的之後,林可瑤睜開眼睛,看著他,最後在心裡想了一下,話也不說,直徑起身出來審訊室。
馬洪萬可是他們警局裡的變態,凡是被他審過的,精神不奔潰才有鬼,見林可瑤沒有痴傻的樣子,他也就放心了。
在林可瑤的眼裡他也沒看到有半點精神受損的樣子,而且看著還挺精神的,殊不知她剛剛才裡面已經眯了半個小時了,現在的她精神很。
她和車以烈就準備走了,車以烈也是剛好在這邊聊點生意。
但秘書卻被警察告知,林可瑤又被帶到局裡了,所以這次他親自出面。
在走出警局的時候,他們肩並肩的走著,但在路上車以烈卻收到了不少迷妹的紅心,她們看著兩人,真的不羨慕鴛鴦也不羨慕仙,就羨慕這他們這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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