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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良在大鋪鎮悅來店棧,歇息了三日。
他臉上的火傷已經痊癒,但與昔日相比,卻已是面目全非。
他變成了另一個人。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可怕的殺手。
無論是相貌,還是內心感情,他都已徹底改變。
江湖險惡,人心更險惡。
眼前殘酷的事實,無情地證實了徐滄浪的這句話。
他的心死了,靈魂也死了。
他活著只有一個目的,為皇祖聖命效命,以踐自己出谷時的誓言。
傍晚,掌燈時分。
店小二捎來了口信,有人約他到鎮外的藥王廟。
他收拾行裝,立即離店前往。
不到半個時辰,他已出現在這座離鎮三十裡外的破廟前。
他左右打量了一下,毫不猶豫地走入廟門之內。
廟內,一張三隻腳的破香案。
香案上點著一盞琉璃燈。
“主人。”他輕聲呼喚。
沒有答應,也沒見人露面。
他踏步走至香案前。
琉璃燈下擱著一張杏黃紙條。
他抓起紙條看過之後,按照紙條上的吩咐,把紙條湊到了燈火上。
騰起了一股火焰和一絲藍色的煙霧。
他明白,今後主人就會用這種蓋有碧玉如意印記的杏黃紙條,向他下達殺人的旨令。
又是一道旨令。
目標是邯鄲城的趙百萬。
目的是拿他的人頭,取他的貼身內衣衫。
香案旁有一個包袱,包袱裡有他執行此項旨令所需的一切應用之物。
他抓起包袱,搭在肩上,大步走出了廟門。
廟內香案上的琉璃火焰竄跳了幾下,陡地熄滅了。
他凝視著南方,冷冷的臉上似有一片無形的寒氣在浮動。
他一搶腳,邁開堅定的步子,向他的目標邯鄲城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