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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州立醫院有自己的實驗室。
在實驗室中,霍恩博士正調校著一臺顯微鏡,這時,實驗室的門被推開,燕慕容手裡端著一個碗走了進來,他這一進來,不算太大的實驗室中頓時充滿了一股刺鼻的味道。
“天啊,這是什麼東西?”史密斯捏著鼻子抱怨。“中藥怎麼會這麼難聞?”
他去過唐人街的中醫藥館,也見過藥湯,只是,燕慕容手中端著的這碗藥實在是太難聞了,那股味道乍一聞上去,都有一種讓人作嘔的感覺。
“中藥都是這樣,聞起來是難聞了點,但良藥苦口。”燕慕容解釋著說道。對他來說,這種味道反而問起來十分舒服。
所謂幹一行愛一行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就像一個籃球運動員,即便是退役了,看到有人打籃球的時候都不免要湊上去玩一玩。這是一種職業習慣。
“的確很刺鼻。”霍恩博士也湊了過來,探頭看了看燕慕容手中的碗,也忍不住捏住了鼻子。“燕醫生,這究竟是什麼東西?”
“中藥。”燕慕容把碗放在桌子上,解釋著說道。“在中醫裡,所有病症都有溫寒之分,而流感,就屬於溫病中的瘟疫範疇,這藥的作用就是清熱解毒,扶正驅邪。”
“這個……裡面都有什麼?”霍恩博士聽的雲裡霧裡,但還是開口詢問燕慕容的藥方。
“我就是說了估計你也沒聽過。”燕慕容笑道。
“你還是說說吧。”霍恩依舊堅持。“順便說說這藥到底治什麼?”
“好吧。”燕慕容點了點頭。“這藥主治重毒邪壅肺引起的高熱,主治的就是清熱瀉肺和解毒。至於藥方,我說不說都沒用,你只要知道這碗藥是專門針對流感的就行了。”
雖然燕慕容盡量用最簡單的話來說明,但對於這倆老外來說,什麼毒邪壅肺,什麼清熱瀉肺解毒還是聽的雲裡霧裡,嘴巴張了半天,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我就知道你們不懂。”燕慕容笑了笑,說道。“霍恩博士,下面的試驗就靠你了,我從屍體肺部抽出來的一些血液樣本,你用它跟我的藥來做試驗吧,看看有沒有效果。”
“哦,好的。”霍恩立刻點頭應道,一手捏著鼻子,一手端起燕慕容那碗藥,走到實驗桌前,專心的做起了試驗。
有一種執著叫做忘乎所以。霍恩就是這樣的人。一把年紀了,頭發全都白了,這一輩子幾乎都是在實驗室中度過的,一做起實驗來,就連那刺鼻的藥味似乎都聞不到了一樣,表情異常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