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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是個很奇妙的東西,心情不好的時候,看什麼都是不好的,心情好的時候,看什麼都很好。
十七看著周圍那些燈光明亮的店鋪,心情一陣大好,這燈光也就這樣,不怎麼刺眼啊!反而襯託的鑽石都在閃閃發光著。
十七走進這個店鋪竄竄,那個店鋪進進,沒有特別想要的,卻都是特別想看的,對,十七得了很多女人都有的通病,喜歡進出各種店鋪,但是就是不買東西。
霍煜炎無奈的嘆氣,原來所有男人不喜歡陪女人逛街的原因就在這裡,左看右看,又不買又喜歡看。
低頭看了一眼兩人十指緊扣的雙手,霍煜炎覺得這小手就像是一個鎖,他心甘情願願意被永生的鎖住。
只要十七一直跟他十指緊扣,那他就一直願意陪著十七這樣逛下去。
霍煜炎抬頭一笑,如果餘生都是這樣的生活,也是很美好的。
十七在店裡興趣了了的看了一眼,出來還忍不住跟霍煜炎吐槽一下:“那家店的衣服不是我喜歡的風格。”
“嗯!”霍煜炎揉了揉十七的頭頂,他跟十七生活久了,自然對她喜歡的風格很瞭解,十七喜歡簡單高貴的服裝風格,剛剛那家店的衣服偏可愛幼稚風,十七自然搖了搖頭,沒一分鐘就出來了。
“我帶你去一家店,你應該喜歡。”霍煜炎勾唇,聲音淡淡道。
十七疑惑,跟著霍煜炎的腳步,沒一分鐘就到了霍煜炎說的那家店,這輕車熟路的,霍煜炎對這裡很瞭解?
一個片段突然閃過十七腦海,十七轉頭,看向身後一處轉角,從剛剛開始,對那個轉角就有一種奇怪的熟悉感,現在,她卻知道這某熟悉感從何而來了。
從那張照片上而來。
霍煜炎的歷史,他愛過一個跟她長得一模一樣的女孩,而且他們兩個一起約會被拍下過,那張照片的地點就是這裡吧?
十七把目光收回,抬頭看著眼前霍煜炎推薦的店鋪,從櫥窗模特上的服裝她一眼就能看出確實是她喜歡的風格,比如,櫥窗上的那幾件衣服,她都很喜歡的。
可是……這也是那個女孩子喜歡的風格嗎?
十七的腳步頓在原地,躊躇不前,或者說直接對這家店産生了一種抗拒感。
因為他跟那女孩經常來這裡,所以他才對這家店的方位這麼熟悉對嗎?
早知道,光是一樓,就橫橫豎豎八條街,對於一個從來沒有來過商業街的十七來說,來這,如果不帶個熟悉的人,她就會直接迷路,要不然就是走了一層迷宮,,連出口都找不到。
剛剛兩人逛街的時候,霍煜炎就會拉住她的手,輕輕提醒她:“那條街去過了,來這條。”
要不就是:“這裡盡頭就出去了,轉彎走那條。”
霍煜炎在十七心中本來就是一個全能的存在,所以他這麼一說,十七也只當霍煜炎的方向感很好,所以特別有安全感,跟著他不會迷路,還在心裡小小的驕傲,這麼全能的男朋友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