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整個池子洗刷幹淨,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大概有兩到三個小時的時間是沒有人證的。
而另外的兩個人則都是行為有些怪異的,其中一個那天本不該他值班,他卻跑來店裡面玩了一個多小時,後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走的,店裡的人看見他出現過。
另外一個情況就稍有特殊,說是和另外一個人私下調了班,要湊假期好在國慶的時候出去玩。
讓其餘的人都散去後,李子木等幾人重點與幾人聊了聊。
他們原本是想詢問他們與被害人夏國天之間是否有聯系,結果三個人自己吵了起來,到是讓他們得知了不少訊息。
夏國天這個人的性格並不好,十分自大且還有一定的暴力傾向,他身邊的人稍有不順他心的就會被他罵得狗血淋頭,夏國天是他們這裡的老顧客,所以幾個人基本都是被夏國天罵過的。
三人之外,甚至還有一個人因為曾經和夏國天産生矛盾被開除了,而被開除的那個人,就是之前那個大堂經理的侄子。
意外得知這訊息,任青笠立刻又去找了那大堂經理,後者臉色極為不善,但還是把人叫到了會所。
案發前夜,他據稱和一堆朋友在一起玩了通宵,又喝了些酒,所以第二天起床的時候就已經是下午兩三點。
被害人夏國天的遇害時間是在中午十點到十二點這段時間,而這段時間,對方也一樣沒有不在場證明。
002.
與幾人都聊過之後,三個人單獨聚在一起。
“這幾個人都有作案的時間動機和條件。”胡清總結。
不愉快的相處經歷,再加上夏國天這人本來就挺招人討厭的性格,趁著大掃除時把人淹死在池子裡然後再偷偷帶出去,這也不是不可能。
“一個個排除。”李子木道。
一旁的任青笠陷入沉思,他猶豫了片刻之後,這才開口,“有沒有可能兇手並不是這四個人中的人?”
“為什麼會這麼想?”李子木有些驚訝。
“首先你看,店裡的這四個人雖然各自都有一段時間沒人做不在場證明,可是要完成整起方案,不是有些時間不足?”任青笠大概估算了一下。
“從這個會所到被害人住的小區,大概有二十分鐘的車程,這個時間就算是在夜裡會縮短一些,也不會少過十五分鐘……”
從這邊到被害人家中最少要十五分鐘,來回就是半個小時,再加上嫌疑人要把被害人搬到他家裡搬到樓上,再做成自殺的模樣並處理指紋所需的時間,這怎麼也要一個小時以上。
第一個嫌疑人雖然有兩到三個小時的時間,可是他還得把池子清理幹淨。任青笠之前已經問過經理了,池子要徹底清醒最少也要一個多小時到兩個小時的時間,時間上明顯有些來不及。
而第二個嫌疑人,當天他並沒有上班,只是來店裡玩。
據其他人的回憶,被害人死的那段時間他是一直在店裡和其他人說話的,直到大概兩點到三點他才不見了蹤影,而那個時候被害人已經死了一個多小時了。
第三個被害人是和其他人調班的,一整天的時間都沒有連續超過兩個小時的時間都不在場的情況,他絕大多數時候都在與其他人一起,只是因為他當天本不應該上班,也暫且被放到了嫌疑人範圍。
至於經理的侄子,所有嫌疑人當中他的嫌疑是最大的,因為他沒上班所以他整天都有時間,時間上他最充裕。
可是當天一整天的時間,大部分池子都有顧客在使用或者有員工在清洗,他們詢問過店裡的員工了,當天並沒有人看到他來店裡。
如果兇手是他,那他就必須在躲開所有的人的情況下把人殺了,又偷偷帶著屍體偷偷離開,這可能性微乎其微。
任青笠一番分析講下來,三個人都陷入了沉默當中,確實就如同任青笠所說的,情況都太過苛刻。
“所以現在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水被帶離了這裡?”胡清頭疼,如果被害人是死在這裡的那他們還好調查一些,如果是死在外面,那他們上哪裡去找第一案發現場?
“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的嫌疑人範圍又要擴大。”任青笠也挺頭疼。
池子裡的水都是這些員工在負責,想要偷偷帶出去一部分應該不會太困難。畢竟這東西又不能喝又不能吃,估計店裡都沒有人會去防備這些。
“不一定。”李子木分析到,“就算殺人條件有了改變,殺人動機和時間卻是不會改變的。”
就算地點不是在店裡,被害人死的時間也是固定的,而且兇手一定和這家店有所聯系。
“可這樣一來,我們的排查範圍跟現在的又截然不同了,因為當時對方肯定沒在這店裡,反而是輪休的員工比較有嫌疑。”任青笠道。
“不要忘了還有一種可能性,顧客也有可能。”胡清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