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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永曆十一年(十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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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與大員之間,業已保持多年友誼。雖彼此隔海相望,然而互相尊重,密切聯絡,猶如親戚。今後,我願長久保持友誼,不忘前情。

我因養兵甚眾,為籌措糧餉,常遣帆船赴海外各地貿易。凡我商船所到之處,皆受當地臣民誠心相待,正如我國對待來華貿易商民一樣。當地官員常託其帶來函件禮物,我亦以覆函送禮回敬。閣下對此甚為明瞭。

據聞,小國馬尼拉人慾以不誠實手段進行貿易,欲吞沒一切貨物於頃刻之間,而不願建立持久而穩定之貿易關係……對商民不以禮相待,而是死因虐待,劫其財物。

數年以前,馬尼拉人殺我臣民,奪我船貨,如今當我商船到彼,仍如此對待,貿易時為所欲為,或搶奪貨物不付款,或不按價格隨意付款……對過去這一切,我均不念舊惡,望其改邪歸正,不再橫行霸道,恢復長期以來公平貿易,然而此皆未能奏效,其仍繼續為非作歹……其用心之醜惡,猶如狗犬覓食一般。

倘若現今我繼續派遣帆船前去貿易,其心必會變為……,為保險起見,我決定不再與其往來。至今,我仍與其他地方保持友好關係。唯對馬尼拉釋出一道命令,今後禁止與馬尼拉通商,並終結其商務禮儀。此令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商民不得運往任何貨物,甚至連小船、片板也不準開往馬尼拉。

然而,我擔心仍有一些在大員的人或由踏出來大員者請求閣下準其赴馬尼拉,或赴馬尼拉附近地方,即特肯富、可克泊、澎吉、西蘭、倍根等地。為此特懇請閣下不準其申請,沒收其帆船及貨物,並請閣下考慮給予適當處罰,不準其違反禁令。

因我對馬尼拉人甚為憤怒,深信閣下也有同感……與我親善之人仍可友好相處。閣下與我同心同德,互相幫助,親同手足。倘若閣下准許商民同上書地方來往貿易,我則視之為閣下不聽忠告,亦即閣下不願一如既往維持互相之親密友誼。然而由於彼此間建立多年之親密友誼,我不相信閣下會准許商民前往貿易。

我真誠坦率告訴閣下上書意見,盼望閣下答覆。”

書信的措辭,看似非常親密,實則是滿目的外交辭令。鄭成功向荷蘭在臺灣的當局只是說明了一個觀點,那就是馬尼拉的西班牙人欺人太甚,所以他要給他們長長記『性』。而對荷蘭人這邊,只是希望荷蘭人能夠與其達成一致,一起對西班牙人展開禁航行動。

這封書信,乃是鄭成功與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之間的往來信函中的一封。原本的歷史上是公元1655年8月17日送到當時的荷蘭的臺灣總督卡薩的案前,但是由於鄭氏集團在永曆七年和八年的大動作,以及永曆八年下半年收復閩省後背上的巨大包袱,使得鄭成功並沒有如歷史上那般下定決心,並付之於行動。

時間拖到了永曆十一年,隨著福建緩過勁兒來,鄭成功便立刻對西班牙人下手。不過,這時候,荷蘭的臺灣總督已經不是卡薩了,而是一個叫做弗裡德里克揆一的瑞典人。

其人是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貴族出身,後來加入了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經歷了各種職階,到公元1645年,也就是甲申次年的弘光元年,已經是升遷為巴達維亞的高階商務,並且在兩年後被任命為日本出島商館館長,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負責日本的貿易事務。待到了今年,剛剛三十七歲的他已經是荷蘭的臺灣總督,比之發來這封信函的鄭成功只是大了四歲而已。

“聽說,那位國姓爺已經被大明帝國冊封為閩王了,那可是親王的爵位。”

“那個大明帝國,現在就只剩下了那麼幾個省而已,等到亡國了,不像咱們歐陸,貴族都是有譜系傳承的,他那個親王爵位就不值錢了。”

“也不能這麼說,現在大明帝國反倒是比那個韃靼人國家的勢頭要更盛。更何況,那位國姓爺麾下還有個據說可以與烏克森謝納伯爵比肩的人物,誰知道最後會怎麼樣。”

接到了書信,由於鄭氏集團在中國海素來是一個不能忽視的龐然大物,這樣的書信勢必要通知到巴達維亞的總部,所以揆一在看過了書信後的第一時間就通知了負責臺灣行政的大員評議會,進行會商。這,也同樣是與他自身剛剛接任臺灣總督,對臺灣及其周邊情況遠不如待了十年之久的日本那麼瞭解有不小的關係。

荷蘭人自視為海上馬車伕,並不甚看得起明朝的海上力量,哪怕是先前幾度被明軍逐出澎湖,以及兵敗料羅灣,也同樣沒有改變。

此間,評議會傳閱了書信,鄭成功的要求亦是盡皆看得明白。這其中,所謂的多年友誼,對鄭成功來說是外交辭令,對他們而言亦不過是鄭芝龍時代鄭氏集團與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之間的合同以及貿易往來——由於鄭芝龍並不打算為荷蘭人控制,背靠大明帝國,反倒是遏制了荷蘭人的殖民野心,這對他們而言實在稱不上什麼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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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鄭芝龍當年能夠順利的成為顏思齊集團的首領,其中不乏有荷蘭人的關係。隨後,荷蘭人利用鄭芝龍來嚮明廷發難,借海盜的名義來攻掠福建沿海地區,以迫使明廷與其進行貿易。

這樣的手段是在他們幾次親自下場卻撈不到任何好處的無奈之舉,原本鄭芝龍已經做得極好了,將主戰的巡撫朱一馮和作為閩海屏障的總兵官俞諮皋都趕下了臺。照著這個趨勢,接下來的官員應該會開始考慮通商的事宜了,奈何鄭芝龍是個大玩家,一手受撫便直接掛靠到了明廷的旗下。

隨後的日子裡,荷蘭人幾度與鄭芝龍交鋒,有親自下場,也有扶持其他海盜,甚至一度將鄭芝龍扣押,『逼』迫其簽訂了對荷蘭人單方面有利的貿易條約。但是,幾年下來,鄭芝龍不光是借荷蘭人的力量剷除掉了許心素這樣的競爭對手,還藉助於大明的力量幹掉了李魁奇、鍾斌、劉香之流的閩粵沿海的大海盜,最後更是在料羅灣打敗了荷蘭人。

根據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評測,單單是公元1640年那一年,由於鄭氏集團的壟斷貿易,他們的損失就高達30萬荷蘭盾。到了三年後,也就是公元1643年,利益受損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向鄭芝龍發出抗議,結果鄭芝龍不光沒有與其重新簽訂貿易協定,更是揚言要用艦船裝載石頭,到臺灣的港口鑿沉,堵塞臺灣的貿易,甚至派兵攻打臺灣。而這期間,鄭芝龍向他的手下們表示,如果在海上遭遇荷蘭人的威脅,可以直接投降,他有辦法將人和船全須全影的從荷蘭人那裡要回來!

這樣的自信,對此,荷蘭人仍舊是無可奈何。可是鄭氏集團在鄭芝龍時期的強勢伴隨著明王朝的坍塌而迅速謝幕,鄭芝龍被擄京城,鄭氏集團分崩離析,荷蘭人才算是緩過了一口氣兒來。但是,隨著鄭氏集團的重新統一,以及日漸強盛,利劍便始終懸在他們的頭上。

“根據我們的情報,西班牙人很不給那位國姓爺面子,在馬尼拉,以及其他他們控制的地區,對國姓爺的手下,以及華商極為苛刻。這已經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了,好像從尼古拉一官被韃靼人抓走之後就已經這樣了。”

“每一次想起那些野蠻的韃靼人抓走了討厭的尼古拉一官,我就忍不住要讚美上帝,最好關上一輩子別回來。但是,他的兒子的脾氣好像比他還要剛硬,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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