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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要叫師叔
天劫總讓人又愛又恨。恨它威力強大無心無情,一不留神就會讓人隕命當場。多年修為毀於一旦不說,小命基本都保不住,就連想要留點神魂投胎轉世都是要看運氣是不是足夠。
而讓人喜的自然是渡過天劫的好處,修為直接跨一個大境界不說,身體和神魂經過天劫的淬煉,也會有翻天覆地的變化。
尤其是天劫之後的靈雨,能飛快的修複人的身體和神魂,要是受的傷不多,靈雨還能吸收進身體裡,變成修士的修為,輕輕鬆鬆增加個幾年的修行不是問題。
據說還有的修士運氣實在是好,竟然直接藉著靈雨突破了個小境界,簡直堪比百年苦修。
看著靈雨之下,原本被雷劈成焦灰的大地迅速重新散發出生機,一個個觀看的修士看的羨慕不已。
等到靈雨剛歇,一個少年就從山上竄了下來,原本滿臉的笑容,在看到孟雲清的時候,微微僵了僵,視線下意識地孟雲清的身後看了看,沒有看到那個熟悉的人影,臉上不由露出兩分失望來。
孟雲清輕呵了一聲,“看樣子,你是不大想看到為師。”
閆童的身體一僵,冷汗都快出來了。他也是剛剛經歷了生死大劫,好不容易渡過了,自然想和親近的人分享一下。
然後,見到孟雲清的時候,就不自覺帶了點情緒來。
現在被孟雲清這麼一冷嘲,閆童立刻慫了,乖乖的站好,“徒兒不敢。”
見少年認錯態度良好,孟雲清心裡的火氣消了幾分。視線這才落在了少年手中的之物上,“這就是你的本命法寶?”
閆童的動作頓了一下,才雙手把手中之物舉到了孟雲清面前,“是。”
那是一根青翠欲滴的竹笛。
孟雲清低頭,看著那根竹子,並未伸手去接。他垂著眸子,長長的睫羽遮住了眼瞳,讓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就聽他淡淡的道,“不是一直想用劍嗎?怎麼最後選了笛子?”
閆童也是心頭一緊,他抿了抿唇,有些幹澀的道,“徒兒現在,不喜歡劍。”
孟雲清的睫毛微微顫了顫。
曾經,他把還小少年的閆童帶到了寶庫裡,讓他選擇自己喜歡的武器。
在無數讓人眼花繚亂的武器中,少年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一把長劍。
他笑著問他為何要選劍。
少年眉目明媚,眼底帶光,【劍多好啊,沒那麼多彎彎繞繞,想砍就砍,想劈就劈。】
少年說完那話,眼珠子微微轉動,笑眯眯的道,【誰少年時,還沒有個仗劍走天涯的少俠夢?】
所以,少年的法寶雖然多,最喜歡的還是劍。而上輩子,少年的本命武器正是一把孟雲清親手收集,煉製成劍胚,最後由少年煉制而成的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