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我又沒有怪你!”
當年,他被敵人陷害,失去記憶,並不是他本意。
她怎麼會放在心裡呢。
應採蝶是這麼想的。
但權傾城卻不這麼認為,他是她的丈夫,孩子的父親。
他心裡的責任,比山還高,比水還深。
守護妻兒,是他一生的信仰。
沒有什麼,比她還重要。
“我飽了!”吃了大半,應採蝶就覺得肚鼓鼓的了。
“再吃一點,不然下午會餓!”他試圖勸她。
“餓了,你就去給我買蛋糕,我想吃蛋糕!”
權傾城放下碗筷,“我現在就給你去買!”
應採蝶失笑出聲,“權傾城,你真的好孩子哦!”
他,“……”
權傾城僵著身子,一時間對“孩子”三個字無所釋懷。
他都三十的男人了,還被他的女人取笑成孩子,換誰這心裡都得膈一下。
“人家又不是現在想吃,好了,我想吃的時候,你再去買,嗯”
“不然,買了也不新鮮了!”
她微噘著粉唇,模樣呆萌呆萌的,看的某人心魂都要碎了。
權傾城淡淡地一挑唇,“好,聽你的!”
看她要去收拾碗筷,他立馬就“嚴肅”地阻止,“但有些事,你必須聽我的!”
“你現在可是懷著兩個孩子的,一切都要心注意,這種粗活有為夫的做就行了!”
著,他微彎身子,修長的手,整理著碗筷。
應採蝶看著這樣的他,覺得別樣的『迷』人。
除卻他冷硬的工作作風,在她面前的權傾城,就是一個普通男人,一個很想在妻子面前表現討好的男人。
這樣的男人,比任何時候都要可愛,沒錯,就是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