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一天的正午,大片的眼光刺目的撒入金宅的客廳裡,這是我18歲的生日的正午,這裡坐著4個人。
胡守青、唐安琪、不告而來的精緻女人,還有摸著小鹿的我。
女人端坐在太師椅上,桌上有我給她倒的熱茶,正徐徐冒著熱氣。然而她看也沒看,心不在焉的樣子。
“你說你是來找我的?”我率先開口,女人聽到我的聲音才回神,點了點頭:“我是林星雲的經紀人。”
“林星雲?這名字好熟。”唐安琪以手撐面,看著女人。
“是建築大師,我們學校的梅蘭竹菊園區就是他設計的。”我提醒道,園區的石頭上還專門刻有字,對他進行介紹。
唐安琪這才反應過來,拍手道:“是他啊!可是他的經紀人為什麼來找你?”
我搖搖頭,我也不知道。
“星雲以往為了尋找靈感,經常會去一些被遺棄的古建或者古墓。有時一連好幾個月都聯絡不上,這我們都習慣了。”女人自顧自的說著。
“可這次不同,他從年頭5月出去,一直到最近才回,但這次回來整個人就跟變了個人似的。不和我們交流,也不收拾自己,整日就是將自己關在工作室裡,如果只是這樣,我也不會來找你...”
女人是說到這,從她的名牌包裡拿出了幾張照片遞給我。
我接過來一看,霎時傻眼!
照片拍的全都是同一個男人,我想他應該就是林星雲,而在這每張照片裡,他都在或畫,或雕刻同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不是別人,正是我!
“這..可是我並不認識林先生啊。”難道說眼前這個女人是來找我撕逼的?她認為我是什麼第三者?雖然我還不確定眼前這個女人和林星雲是不是就是情侶關係。
女人將照片一把甩在了桌上:“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的,我從18歲認識星雲起,就一直做他的助理,我們一起經歷了很多你這個年紀根本無法想象的曲折和艱辛,可是再看看他現在這樣,我真的感到心痛!”
唐安琪忍不住插嘴打斷女人:“呃,冒昧的問一句,你和林星雲林大師的關係是?”
女人頓了頓,低頭將照片重新裝回包裡,同時拿出一張合同:“我是星雲的經紀人,同時也是他的生活伴侶。”
生活伴侶?這是指女朋友的意思嗎?我還在疑惑中,她將合同遞到我眼前。
“你看看吧,我希望你能配合我們,幫助星雲順利的度過現在這個危難期。”雖然她嘴裡說的是幫助他們,但是卻完全不是求人的態度,傲慢無禮到了極點。
我接過合同一看,這是一張要求我搬到林星雲家暫住的合同,合同裡明確要求我在暫住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洩露林星雲先生對藝術的靈感和創意,即使是他隨後繪的一張草稿也不可以。
同時全力配合林星雲完成他現有手頭上的創作和展覽的工作,另外如林星雲先生有一些私人的要求,我需要配合完成?
合同的最底下寫著,如果我同意,就可以立刻獲得100萬的酬勞,我只需要在乙方這個位置簽字就行了。
我看完滿頭問號,將合同重新還給她:“不好意思,我不缺錢。”
“200萬,小姑娘我勸你見好就收。”
我努力控制自己做了個深呼吸後,淡定的回答:“對不起,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找到我的,我想我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我不認識林先生,也不缺你們這點錢,如果你沒有別的事,請你離開。”
說完我做了一個請的手勢,女人大概是沒想過我會拒絕這樣誘人的條件,畢竟普通人可能一輩子都掙不到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