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自認為他品味不俗,絕非目光短淺之輩,但被一個油膩中年人叫好叔叔,總有一種西門慶強搶武二郎的感覺。
見美國隊長目光不善,託尼根本不敢說話,畢竟透過剛才的折磨,他發現自己這個便宜叔叔不像好人,比挾持他的恐怖分子還顛。
“隊長!我們來了。”
突如其來的聲音拯救了託尼,見來人還是個大美女,人質小夥兒更興奮了,但沒等他口花花兩句,一陣劇痛就讓他驚撥出來:
“啊,你幹嘛?”
隨著血花飛起,原本插在斯塔克大腿上的匕首到了霍格手裡,那像精神病人一樣胡亂飛舞的刀尖,硬生生逼回了託尼後面的髒話。
“小廢物們,你們來的正是時候,給這個弱雞包紮一下,記得打掃戰場,那角落裡有一箱子美元,大夥分了吧!”
“娜塔莎,回去把我的報告寫了,一定要寫出我的英明神武,起碼不少於三萬字,晚上我要檢查,同時把賬目做的漂亮點。”
“好耶!”
兩小隻喜上眉梢,只有黑寡婦在興奮之餘還有一絲蛋疼,雖然自家隊長嘴臭人賤,酷愛裝逼,有事沒事還喜歡搶他們的飯吃,但這都不重要,隊長是真給他們好處啊!
而且不光跟著霍格有肉吃,任務還極為輕鬆,唯一糾結的就是寫報告,畢竟不光是娜塔莎,所有人都要寫篇隊長恩情還不完的文章。
掀開地上屍體,朗姆洛抽出那兩個皮箱,先是恭恭敬敬的把裝著振金的箱子遞給霍格,而後開啟另一支,那滿滿一箱的美金照的他臉色發綠,嘴角比AK還難壓。
霍格說分美金,朗姆洛就分美金,那個裝有振金的箱子他是一點都不敢動,頗具狗腿子風範,畢竟與只會和他們畫餅的蛇頭相比,九頭蛇隊長才是他心中唯一的太陽。
“什麼統治世界都是狗屁,只有這富蘭克林才是真的。”
三人分工合作,飛速搜刮著贓物,就連託尼手上的手錶也被印度小哥給搜走了,最終被放在了霍格衣兜裡。
託尼收回之前的話,自己這位大隻佬叔叔不是個壞人,他根本就是個土匪,只能把目光投向娜塔莎。
但娜塔莎和霍格接觸最久,早已不是正常人,見託尼手上的戒指不錯,當場給順了過去。
伴隨著幾枚鋁熱手雷引燃,高達2000℃的高溫瞬間激發,火焰淨化了一切。
扭頭看向肩膀上的好大侄,走在林海的霍格問道:
“大侄子,知道當人質最重要的是什麼嗎?”
四道目光匯聚之下,託尼敢怒不敢言,但看見霍格衣兜中的手錶後,還是倔強的說道:
“手錶。”
“還說手錶的事。”
抬起手掌一巴掌呼了上去,霍格再次詢問,而屁股遇襲的託尼心如死灰,含糊著:
“忍耐!!”
“哈哈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