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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歌看看趾高氣揚地、沒有半點內疚的小黃黃雞。
再瞧瞧臉上帶血,頭發亂糟糟地沒了從前俊雅的顧珩。
總覺得,遇到了一個世紀性的難題。
女朋友和媽媽一起掉進水裡,救哪個?
她幾乎是毫不猶豫地就附和顧珩的話:“好,一會去酒店裡,咱們兩個親自把它燉的吃掉,你拔毛清理,我來燉。”
聲音激憤,好似真在為顧珩抱不平。
小公雞聽到言歌的話,一跳站起,抖了一下矯健地小身板,渾身炸毛地瞪著言歌。
言歌瞪它:“敢在我男人頭上撒野,不想混了你!”
小黃黃雞兩條小短腿倒騰著,快速沖到言歌的腳前,在言歌腳踝上啄了兩口。
在言歌驚訝地目光下,它又跑回角落裡,將頭埋在椅子底部的縫隙裡,然後翹著屁股,把屁股對準了言歌。
言歌:……
好家夥,做了壞事還不認錯,脾氣比她還大。
她才是大爺好不好。
顧珩目瞪口呆。
這只雞,怕是成精了吧。
不過,這也不能阻止他要燉了這只雞的決心。
從小到大,敢在他頭上拉屎的家夥,也就這只雞。
不把它燉的吃了,他就不姓顧!
言歌可憐自家的男人,車子在這時候到了酒店的停車場。
言歌拉著顧珩的手一起下車。
也沒搭理那隻窩在角落裡的小公雞。
小黃黃雞比她速度更快,雖然是最後跳下車的,但兩條小短腿呼呼呼地像是風火輪,很快就超越了言歌和顧珩,一騎當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