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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裡註明,兩個人的婚前財産都交給寧瑾打理,榮則共榮,但若她的婚前産業有損,則由他的資産來填補漏洞。
如果兩個人日後分道揚鑣,所有他和她名下的産業全都對半分。
為了補償他的勞心勞力,她需要在床上盡到一個妻子的義務,且還要和他制定個三年一個娃五年兩個娃的這種長期計劃。。
好吧,這份合同挺直白的。
他可以幫她管理産業,不過前提條件是她得陪他好好睡覺,而且還得耕耘結果子。
言歌話落,去咬他的下巴:“要不,我現在就盡盡妻子的義務?”
寧瑾寫出這麼個合同,本來只是大著膽子試探她一下而已,也沒想過她真會如他所願。
現在聽到言歌這麼說,他的神情一慌,手腳都無措了起來,好似身上壓的不是什麼軟軟香香的女人,而是個催命的閻王,他伸手,將她腰身攬住。
但下一刻,卻是將她從自己的身上挪了下去:“天不早了,先睡吧,有什麼話明日再說。”
言歌:……
她以為自己幻聽了。
兩個人正正經經的夫妻,做這種事情再正常不過了,夫妻間的情趣都還沒展現出一分,他就婉拒。
這男人,既要她履行妻子的“責任”,又不願她靠他太近。
難不成,他真的是個基?
所以才在合同裡特意註明要三年內生一個娃五年內生兩個娃。
代孕這種交易,言歌不反對,但前提,是沒有任何隱瞞的你情我願的交易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