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撫上她濃密的墨發,軟軟的發絲搔撓著他的手,他心底雖然有點點小失落,卻又無比滿足。
他當年便想著與她過這樣的日子,雖晚了十年,雖然她現在什麼都不記得了,不過不要緊,她還活著,只要她活著,他就滿足了。
言歌哼了一聲:“抱我回屋子。”
他忙抱著她起身朝屋子裡走去。
還以為她會睡覺,可她貓兒一般地窩在他懷裡沒有要脫離的意思:“幫我把衣服穿上。”
他在這房間裡,替她備了好多的衣服,每年都會幫她換新。
裡裡外外一整套的,連鞋子發飾,全都有。
但他抱著她還怎麼去拿衣服,所以輕輕拍了拍她的腰,他啞著聲音說:“你躺床上好不好,我去櫃子裡尋衣服,你喜歡什麼顏色的?”
言歌:“你抱著我。”
嬌嬌軟軟的聲音,令他再也生不起半分的反駁。
他便抱著她,由著她的兩條細長白嫩的腿纏上自己的腰。
都沒穿衣服,這樣的緊貼,令他心頭騷動的不行。
本來以為三十年的精力都被她榨幹了,但這一刻他身體蠢蠢欲動,似又有了生氣勃發的動力。
握住言歌腰間的手到了她臀上,他微微抬起往下一壓,言歌悶哼了一聲,將他脖子摟得更緊,口中卻說著:“我要穿衣服。”
“好。”他就像只大灰狼在誘哄著小白兔,一步一顛的抱著她朝衣櫃走去。
懷裡的女人緊緊依偎在他懷裡,像是軟綿的兔子任他施為,他這幾步走的那叫一個意氣風發。
“鴻雁,鴻雁。”他低低喊著她的名字:“怎麼樣?”
言歌依偎在他懷裡,感受著他身上那濃鬱的隨時都在散發的肉香味,喟嘆一般的哼了一聲:“真好。”
能抱著自己的食物不丟手,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