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只要你把你的名字、手機號碼告訴我,我就將這臺手機還給你。”他眯了一下眼睛,微笑道。
淩紫玉皺眉,抿了一下唇,道:“你這樣做,很不合理,甚至違法。”
她可是學法的!
注:這裡的法,和現實中的不一樣,畢竟這裡的時間設定是2030年)
青年面容僵了一下,沒想到她會這麼說。
不過,仔細一想,自己這樣做確實不對。
他揉了一下額頭,這丫頭可真不好對付啊,開支票不要支票,給她買臺手機卻也不接受,就連問個名字與電話號碼才肯歸還手機,竟還被告知是行為違法……
真是頭疼!
當然,要是面對的不是這樣讓人看了頗覺養眼的姑娘,他只怕也不會有這樣的頭疼。
畢竟,如果不是她,他估計連一句廢話都不想說。
悠辰也是第一次見主子如此,居然對這樣一個女生顯得有些束手無策,還真是難得啊。
“好吧,手機還你。”青年終於將手機朝她遞了過去。
正當淩紫玉伸手要接的時候,他忽然握緊了手機,沒有立刻交出來,道:“不過,撞壞了東西就要賠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還望姑娘能接下我的誠意,不然我會寢食難安的。”
說著,朝悠辰使了個眼色。
悠辰換了另一張支票,青年第三次簽寫,然後遞給淩紫玉:“八百太少了,兩千吧!”
他已經在極力妥協了。
以現在的物價,兩千塊錢其實也就只能買到一些中低端的手機而已。
不過,他知道,給太多她肯定不接受。
何況,她的手機本就已經十分陳舊了。
對他來說,賠個兩千塊錢,挺合適的。
“這手機不值這個價。”淩紫玉瞥了一眼那張支票,又瞥了一眼那個手機,“即使不被你撞掉,其實,我也打算換新的手機了。”
之所以這樣說,就是為了說服他若真要賠、那隻賠八百就行了。
青年本來還想說:這手機或許不值這個錢,但因為我的失誤,讓你蒙受了損失,而這個損失,除了手機的損失外,還有沒了手機帶來的各種不便的損失,這些都是不能忽視的。
但是,淩紫玉搬出來了本就打算換新手機的藉口,將他想要說的這些話堵住了。
“你真要賠的話,我只接受八百。”淩紫玉重申自己的立場,態度上沒有絲毫的松動。
“這樣,我給兩千的支票,你就當把這手機賣給我行了吧?”青年道。
“不,這手機,我不賣。你必須還給我。實話說,這手機跟了我好幾年,盡管摔壞了螢幕,可對我來說,它依然很重要。”淩紫玉對這手機早已生出了某種情感,即使壞了,她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