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認為,偷警察的東西,那麼無疑就是撞上了槍口,但假如是偷平民百姓的東西,他們並沒有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
雖然這兩種性質在他們認為有什麼不同之處,但在陳明這裡卻恰恰相反,無論他們偷的是警察的東西,亦或者是平民百姓的東西,那麼他們所承受的法律責任都是相同的。
警察也沒有比平民百姓特殊到哪裡去,反倒是警察需要一心一意的為人民服務!
所以說,他們這種偷竊的行為無論目標是誰,所承受的性質都是相同。
“來,說說吧,你們是什麼時候偷走我的錢包。”
既然現在已經找到了這兩個人,他們一時半會兒也跑不到哪裡去。陳明倒是很好奇對方是如何從他這裡偷走錢包?
之前那個拿黑色錢包的男子一把奪過身旁棕黃色的錢包遞給陳明說:“警察叔叔,您大人有大量,更何況我們是初犯,就大發慈悲饒了我們這一次吧。”
聽到這個男子的話後陳明接過那個棕黃色錢包,心中在想:這兩個人怎麼可能會是初犯,從他們之間的配合來看,表面上看上去“天衣無縫”,但卻仔細想想的話也難免會有一些地方說不通。
“那你給我說說你們是怎麼從我這裡拿走錢包的?”
陳明自己認為他的警惕性已經很高,但還是中了他們的道。
兩個人猶豫了一下,這才慢慢開口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出來。
他們在街道兩旁尋找“獵物”,當發現有價值的“獵物”時,他們就會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搭訕,或者和“獵物”發生身體接觸,如果不能做到身體接觸的話,那麼他們就無法偷到對方的錢財。
“那麼你們的意思就是必須和對方身體接觸才有機會下手?”
聽到這裡的時候,陳明已經差不多明白了。
擺了擺手示意兩人繼續說下去。
“我們會採取一些必要的手段,就像你見到的第一種——誘惑式。”
這種手段就是抓住人內心的貪婪,找到所謂的“獵物”將自己的錢包遞給他們,並詢問他們是否丟了錢包。
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人就會下意識的摸向自己的口袋,我們就知道對方會讓重要的財物放在身上具體哪裡。
“緊接著便是第二種方法——執行式。”
當確定“獵物”身上的財産後,他們會稍作斟酌一下,考慮是否進行下一步。
考慮好之後,事先和“獵物”碰面的那個人會向暗處的另外一個人發出訊息,這樣過後,“獵物”的警惕心就會變得很是鬆懈,當他和暗處的那一個人發生碰撞的時候,那個人就趁機得手,將東西偷了過來。
“不過你是個例外。”
那個男子看著陳明繼續說:“你的警惕性比一般人要強許多。”
“哦?”陳明輕咦了一聲,又說:“即便我的警惕性很高,但你們依然還是得手。”
和陳明發生碰撞的那個男人想要偷走錢包時卻意外的失手,這個時候之前拿黑色錢包的那個人走了過來將陳明扶起,而且還在他的身上拍了幾下,表面上是現在拍身上的塵土,但實質上卻是尋找機會偷走錢包。
等兩個人說完之後,陳明站了起來舒展了一下筋骨笑著對兩人說:“故事也聽完了,那麼就和我去所裡喝杯茶吧。”
他們兩個人當然知道最終的結果是進派出所。
但是人呢總是抱著一絲希望,他們同樣試過懇求陳明放走,但鑒於陳明警察的身份,他們知道最終的結果,還是忍不住想要試一下。
當陳明再次來到派出所的時候,將警察證遞給那個之前阻撓他的民警,在那民警看過之後,陳明帶著身後的兩個人就走了進去。並且將那兩個人轉交給當地的派出所由他們處置。
陳明在派出所之中找到了那名負責人,但是一番詢問之下,依舊沒有找到什麼有用的線索。
走出派出所的時候,他看到了那兩個人在裡面錄著口供。對他們的所作所為陳明不禁想到了一個科學代名詞——非注意視盲。
在處理一個相對複雜的任務時,因為注意的轉移,而沒有知覺到背景中出現的醒目的意外刺激的現象。
難道,這些兒童失蹤的案件背後也正是如此嗎?
故意轉移人們的視線,讓人在毫不知覺的情況下,使這些兒童消失蹤影,但實質上這一系列的行為都是在人們的眼皮底下所完成的!
這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
那些兒童又是如何失蹤的?
還有待一步步慢慢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