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晴口袋裡只剩下四元錢了。她沒有足夠的食物。她怎麼能給他錢呢?當然,這是沒有意義的。
張小權並不在意,於是他纏著她,大聲談論他們之間的關係。他們都來這裡為她工作,而她卻要背棄他們?
陳雪晴立即再次遭到痛斥。
她仍然無法爭辯。她拒絕承認張小權會說更糟糕的話。她不敢否認。
之後,我只好捂著鼻子,向爺爺奶奶借柴火、棉衣、糧食,幫張老太太和小吳過冬。
但很快,她意識到了好處。
有了張小權,爺爺和父母從她那裡要錢都不容易。
陳大水自然放棄了,也沒有結婚。為什麼要給他錢?
張小權很聰明,說在陳雪晴之前,他在b城跟家裡借了一千塊錢!現在該給他發工資了。
這個說法,陳雪晴認可了。
陳大水一家別無選擇,只能扣下一半的錢,讓家人“存起來”,剩下的留給她自己處理。
回頭一看,陳雪晴的月薪有一半被家人拿走了,剩下的一半被張小權拿走了。最後,她手裡只剩下10元錢。
這就是陳雪晴認罪的原因。除此之外,她連十元錢都沒有。
但一想到自己白白失去了30塊錢,她還是很難受。
她勉強脫離了婚姻。
張小權著急的時候,威脅說要告他耍流氓。
王鐵鎖還被關在裡面。小五張怕這隻手,只能忍了。
但我沒辦法。
他想要個媳婦。
尤其是在夏天,經過幾個月的休養,他不能不曬太陽而努力工作。他吃得很好。陳雪晴更美了,更癢了。
我們得想辦法
陳雪晴也很著急。
她不想嫁給張小權。
張小權被擊敗了。他沒有錢,也沒有房子。現在他在b城甚至不是一個人。張小權這樣對她,是因為陳雪晴跟著進去了。
當他出來的時候,他會讓她走嗎?
另外,張小權也不是什麼好東西。現在他找不到工作,無所事事。
嫁給一個男人,衣食無憂。
如果她嫁給張小權,她就得給他穿衣服!
有一個更好的婆婆。
如果她在張家結婚,她的人生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