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連城本是想去與師太三人匯合,可是想到他們也是要抓他的,與琴舞她們湊在一起,反而對她們會更加不安全,於是就獨自一人上路。他不再選擇偏僻的山路,而是沿著大道走,很快就來到了一個小鎮。
在小鎮的唯一一家餐館飽餐一頓後,掏出錢袋才發現自己身上的銀兩已經不多了,沒法在支付下一頓的伙食。問起店中小二哪裡有顧家錢莊。小二說離這裡一百里以外才有很繁華的小鎮,這裡地處偏僻根本沒有錢莊。他曾跟隨顧惜晨走動江湖時,一直留有心眼,存了一筆不小的積蓄在顧家的錢莊裡,如果省吃儉用,夠他一生笑傲江湖。
飢餓讓他最終妥協,他可不想下頓還是吃野味。野味偶爾吃一次是錦上添花,若是頓頓都吃,那就是活受罪。於連城不得不操起賣藝的老本行,佔據街道的一個角落,開始吹奏起那些刻在記憶深處的鄉曲。那是當年父親走街串巷摸索出的一套討人喜愛的曲子。於連城絲毫沒有想到已經時過境遷,當年人們瘋狂追求的曲子,在幾十年後,已經早已被人遺忘,就像陳穀子爛芝麻一樣。他一連更換了好幾首曲子,始終沒能吸引一個人前來傾聽。
“別吹了,年輕人,我們這裡的人都愛看熱鬧,聽曲這閒事,不適合我們。”這是一位路過的老伯善意的提醒,他沒有要停下而是直接走了。
“喜歡看什麼樣的熱鬧?”於連城追上去問。
“我看你背後揹著一把劍,你可以舞幾下。”
“這可不是玩雜耍用的。”
“那是幹什麼用的。”
於連城叩心自問,這手中的劍是用來幹什麼的。它沾的都是鮮血,發洩的都是怒火,也不比雜耍高明多少。何苦要去糾結氣節呢,何苦執念於高低貴賤之分。他頓時茅塞頓開,更能放下身段,很賣力的把劍法舞動一遍。他不禁有點嘲笑自己來,為何過去從沒有想過舞劍這門營生的手段。而是把練劍作為一種攀登的工具,最終還是要營生,真是好事多磨,才能有所領會。
在他舞劍之中,自然是把劍法重新溫習了一遍。反覆的練習,就如同反覆咀嚼著無味的饅頭,最終會有一股甘甜。出乎他預料的是,飛魚逐浪本是殺人的絕技,可是此刻卻成了最能博得喝彩的最大彩頭。他全神貫注於劍法之中,絲毫沒有注意到四周已經漸漸圍滿了人。在人群中為首的幾個粗壯漢子分外的憤怒。他們個個赤祼著臂膀,身材槐梧,臉相粗魯,一幅凶神惡煞的樣子。於連城收劍之時,就贏得一個滿堂彩,銅錢就向下雨般傾瀉而下。於連城高興的把銅錢一枚一枚的撿起來,其中一個走過來,一腳踩住於連城正要撿起的銅錢。
“這位兄弟,你是來踢臺?”為首的彪漢很不客氣的說。
“踢什麼臺?”
彪形大漢用手指點了一下旁邊的擂臺。
“我不是踢臺,路過此地,沒有銀兩,江湖救急。”
“你這不是救急,是來砸我招牌的,你把我的觀眾全部吸引過來了。我得與切磋一番,一較高下,要不然,我永遠沒臉面在這裡混下去了。”
“何必要切磋呢,刀劍無眼,會傷人的,不如分你一半如何?”於連城不想惹麻煩。
“你也太小瞧我了,我練劍已有三十年,有二十九年從未被劍傷到。”
大漢擁抱著於連城的肩膀,一起登上了擂臺。人群一窩蜂的全部聚在擂臺之下。其中有一位女子在人群之中顯得尤為突出,她一身華貴的衣服,明顯與當地人與眾不同。只不過於連城一心在即將而來的切磋上,無心去辨認一身快活的凌落英。
“你想怎麼切磋?”於連城有些緊張的問。
班主從一隻精緻的木盒中取下一把寶劍,把他示給眾人看,然後從頭上扯下一根頭髮,放在劍刃上,輕輕一吹,頭髮被分成了兩半,頓時引起臺下了雷鳴般的掌聲。
“我的劍很普通,沒這麼鋒利。”於連城把劍拔出來。
“我們來三局兩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