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斌這段時間的忙碌,主要是忙碌著給羅佑鎮的鎮民平衡地力。
他雖然有了土地神職,但依然還是羅斌,羅斌這個個體的情感依舊在。
相比信仰自己的鎮民,那些不信仰他的大劉鄉,回平鄉的鄉民,自然只能往後排了。
就連老天為了讓你去幹活,都會給你各種各樣的好處,法術,神通,壽元等等。
神靈們優先讓自己的信民得到實惠,信民對神靈的信仰就會更高,讓神靈變得更強,這是一個雙贏。
反之,只汲取,不付出的人,只會讓神靈變得越來越衰弱,最終信仰不足以維持己身,陷入永眠。
因此,羅斌心安理得,不會有一絲一毫的愧疚感。
而且,羅斌向信民們宣揚的尊號,是福德正神,這尊號在他的原世界,絕大部分人都懂,但在這裡,這還是一個陌生的名稱。
用這樣的名稱有好有壞,壞的地方在於,普通人不能第一時間明白你這個神是幹嘛的,也就沒辦法及時吸引有這部分需求的民眾。
然而,羅斌之前的羅神廟,從一開始就沒宣告過有不擅長的領域,就連財神的差事,他也不是不能兼職一把。
如果只擴散名號,可能對羅斌的影響比較大,但如果連同他這段時間的故事一起打包,嘖嘖,那影響就要小的多了。
至於好處嗎,自然是悄無聲息的吞下了土地神職,這可是炎周朝耗費國運凝聚的神職,原土地神死後,那必然是要被追查的。
幸好,鹿鳴這老小子是死在城裡的,城裡的高人挺多,想來也不會有人懷疑到身在野外的羅斌身上。
分析著利弊,羅斌越發的興奮起來,他決定放棄算命先生的這個偽裝,這偽裝實在是太不靠譜了。
雖然情報瞭解的很多,麻煩卻也不小,無論是御神司還是修煉者,對一個有本事的人總是會特別關注的。
正好,羅斌打算好好宣揚一下自己,因此,打算給自己弄一個小說家的身份。
也不要寫的多好,反正他也不打算靠這書掙錢,主要是為了掙個名聲。
這個世界的娛樂專案之匱乏,羅斌心裡是一清二楚的,哪怕他從來沒有從事過這個職業,看熱鬧的民眾也不會太過挑剔。
說是小說家,其實羅斌的工作是說書先生,寫成文字主要是方便他醞釀情緒,或者傳授給他人,畢竟這個世界90的人是不識字的。
靠書籍來流通,那他要想把神名傳遍整個世界,估計得等個幾千幾萬年,看看這個世界以後會不會出現因特耐特。
想到就做,羅斌寫書不用向後世那些寫手那麼苦逼,一個小時手抽筋,也就寫個千百字。
一卷白紙,墨水一澆,神念控制下,滴滴墨水自動排列組合,落下就是標準宋體一整卷。
除此之外,全文絕對不會有錯字,完完全全的符合羅斌腦海內構思的所有內容。
神念化刀,一整卷白紙瞬間四分五裂,變成了一張張大小絲毫不差的書頁。
“唉,我就是一個莫得感情的碼字機器。”
調侃了一句,羅斌順手就把他完成的第一本書裝訂成冊。
如果不考慮筆墨紙硯這些東西,都是從系統購買的裝飾品,價格比人家手抄一卷都要貴個十幾倍,羅斌去搞印刷廠說不定也能發家致富。
第一本書的內容,羅斌可不會寫自己是個毛神,那樣逼格太低,反而有損他的名聲。
他寫的是進入這個世界以後,降甘霖,除惡神,出平谷平狼妖的這一段事蹟。
這都是事實,就算有人懷疑,費點力氣打聽一下,也能夠獲得真相。
羅斌唯一不實的地方,在於對他自己的形象進行了藝術加工,把他自己描寫的更加偉岸和英明神武了一些。
一開始羅斌還有些羞澀,但多讀幾遍之後也就習慣了,而且,這也是對他之前稚嫩的行為一個總結,對他自己也是很有幫助的。
書雖然寫完了,但說書的地方暫時還不能選在神廟,來這裡的基本都已經是羅斌的信徒了,在這裡宣揚意義不大。
只要是來到,現在已經正式更名為福的正神廟的原羅神廟地區,自然有的是熱情的信徒為羅斌自發的宣揚。
羅斌的打算,是去平城內部宣揚,那裡的人口更多,閒的沒事的人也更多。
然而,在羅斌正在製作前往平城的計劃之前,又有一件突發情況出現。
廟裡進來一個熟人,還是一個重傷垂死,也算幫過他幾次的熟人,沒辦法,羅斌總不能見死不救。
福德正神廟裡,夜晚本是不會有人過來祭拜的,可這次來的人不同,是一個小女童,背後還有一根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這是白狐狸的女兒,白小飛,已經修煉成妖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