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不知道,此時,江夢嫻那邊也是意外頻出。
金凱忽然就帶著幾個警察到了江夢嫻的教室門口。
“警察同志,這就是我的女兒,我女兒被人給拐走了,好不容易找回來卻不認我了!那個禍害我女兒的王鞍虐待我女兒,我女兒一定是因為這樣而不敢認我,你們一定要救我女兒出火坑啊!”
正在看筆記的江夢嫻站起身不解地看向了金凱。
他報警了?
金緣站在金凱身邊,也是哭唧唧的:“警察同志,我妹妹一定是因為被虐待出心理陰影的,都不敢跟我們回家,問她那個男人是誰,她也不,你一定要救救我妹妹啊!”
江夢嫻實在是無話可了。
報警這種餿主意也想得出來?
警察也帶著一臉公式化的嚴肅走了上來:“這位同學,這位金先生向我們轄區警局報了一起買賣婦女的案件,你是當事人,還望你能配合我們的調查,跟我們去所裡做一下筆錄。”
江夢嫻看看警察,再看了一眼警察背後站著的金凱,笑了:“好的。”
她抓上書包就跟了上去,臨走時跟黑九使了個眼神,讓黑九通知黑八他們。
她則是跟著警察去了警察局。
金凱美滋滋地跟了上去。
警察介入,看江夢嫻還敢不敢不招出女婿的身份來!
到時候警察一定會把女婿叫來警察局對質,但時候自己不就能知道女婿的來頭了?
等見到了女婿,就是誤會,讓警察撤案,他正好可以邀請女婿去金家作客順便摸摸他的底,好早日出手。
到了警察局,審訊室裡,江夢嫻發現凌雲也來了。
“嫂子,你也來了啊!”凌雲一看見江夢嫻就打招呼。
江夢嫻理也不理他。
當著警察的面,金凱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警察同志,你要救救我女兒啊,我的女兒被凌雲給騙走賣給不知道誰做老婆了,她今年才21歲啊!還在唸書啊!不能就這麼糟蹋在一個糟老頭子身上了!”
江夢嫻忍不住糾正:“不好意思,金老闆,我20歲。”
金凱忙改口:“我這個女兒才20歲啊,我們從失散,好不容易才找了回來,但是沒想到被凌雲給騙走了,現在不知道被嫁給了誰做老婆,被虐待。”
凌雲不緊不慢地從懷裡拿出當初他和金凱簽訂的買賣女兒的合同,拍在警察面前:“喏,這是當初我和金老闆籤的合同,金老闆要了八萬快彩禮把女兒交給我,我給他女兒找了個婆家。”
金凱抓過合同就撕個稀巴爛,還大罵:“凌雲,你好不要臉,當初看我資金週轉困難,就騙我把女兒賣給了你,這份合同不作數,這是我被脅迫簽約的,我有權解除合同。”
還信誓旦旦地對警察:“警察同志,這個人是人販子,他把我女兒給賣了,我要找回我的女兒!你們一定要幫我啊!”
金緣在一邊裝腔作勢:“我可憐的妹妹,這些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頭,妹妹啊——”
“警察叔叔,你們趕緊把那個老男人抓起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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