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天還沒黑,莫敏就親自下廚去包抄手,有施洛最喜歡吃的牛肉餡兒,還有費清嶼最喜歡吃的羊肉餡兒,當然少不了施志新最喜歡的口味。
滿滿一大盤抄手下鍋,煮熟,撈上來,小新一碗一碗端上桌子。
一起上桌的,還有醋,醬,辣椒等調味品
除去外星烤腸店蘸滿番茄醬的烤腸,施洛最喜歡吃的就是莫敏包的牛肉餡兒抄手。
因為施家夫婦去外地旅遊,她已經好長時間都沒吃到莫敏包的抄手,特別想念。
所以抄手一上桌,施洛就拿起調羹和筷子,狼吞虎嚥地吃起來。
“慢點兒吃,沒人和你搶。”莫敏慈愛地看著女兒,非常滿意洛洛喜歡吃她包的抄手。
以前,她女兒不喜歡抄手,更不喜歡在抄手湯裡放蔥花。
自從失憶後,洛洛的口味就變了,而且變得不挑食,這是好事。
坐在施洛身旁的費清嶼一邊吃自己碗裡的羊肉餡兒抄手,一邊在那裡含糊不清地誇讚道:“媽,您的廚藝越來越精湛了,這是目前,我吃過的最好吃的抄手。”
莫敏禁不住誇,看向費女婿的眼神又柔和了幾分。
一旁的施志新見女兒和女婿或用行動,或用言語誇讚自家老婆,他也不甘示弱,開始屁顛屁顛地跟著費女婿的步伐,開始誇莫敏:“老婆,你的手藝我吃了幾十年,都是這麼棒。當年能娶到你,是我施志新莫大的福氣。”
“趕緊吃,就你嘴貧。”莫敏笑不攏嘴地拍了拍施志新的肩膀,嗔怪他這麼大歲數了,還跟著孩子們一起鬧。
看著一家人和樂融融地坐在一起,吃著她親手包的各種餡兒的抄手,莫敏感到莫大的滿足。
她的一生,有相濡以沫的丈夫,女兒現在也越來越懂事了,女婿和女兒的關係也慢慢朝好的方向發展,這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現在,她唯一的缺憾就是,洛洛和清嶼已經結婚三年多了,肚子卻還沒個動靜,真是急死人,她得趕緊想想辦法。
晚飯過後,施洛和費清嶼欲要走,結果還沒走到大門,就被從廚房裡衝出來的莫敏攔住。
“洛洛,你看,自從你搬去清嶼的公寓後,你好久都沒回家住了,我看擇日不如撞日,今晚就留在家裡睡吧。”莫敏說得很自然,“你說好不好,多陪陪爸爸媽媽。”
施洛不忍心拒絕莫敏,也覺得在哪睡差別並不大,就答應下來。
“清嶼,要不你也留下來。”莫敏把目光從施洛的身上移到費清嶼的身上,那眼神裡充滿了期待。
這還是岳母第一次主動留他在家裡過夜,費清嶼有點受寵若驚,微微思忖片刻,便點頭答應。
見倆孩子被自己勸住了,莫敏笑著轉身朝廚房裡走去,眼眸裡湧出另一層深意。
晚上10點,施洛洗漱完後,就進自己的房間,打算休息。
這時,莫敏掐準時間讓費清嶼去施洛的房間裡拿點東西出來。
待施洛開啟房門,欲要把東西遞給費清嶼時,兩股力道忽然推了一下費清嶼的後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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