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知道你媽決定跟我離婚時說了什麼嗎?」
「幹嘛突然提起這個啊?我怎麼會知道!」
那個時候我才六歲,根本還分不清自己和自己以外的事物。
「她什麼都沒有說,我也什麼都沒說。」
難得沒有音樂的客廳裡,只有哲朗的話語不幹不脆地飄蕩在半空中。哲朗深深陷在我對面的沙發裡,一直盯著凝結在玻璃杯外的水珠。
「美你媽說她不希望讓你聽見我們談那種事,所以最後我們什麼都沒有談。那天我也像剛才一樣躺在沙發上聽孟德爾頌,她工作結束回到家時,正好演奏到結婚進行曲。那個時候啊,我好像看到了一股電流,然後就和她達成共識了。」
若說是喝醉時的玩笑,哲朗的口吻也未免太清醒了。
「到了隔天早上啊,就已經變成『印章蓋好了嗎?』
『那我送去區公所羅!』這樣的情況了。如果是結婚時的情景一定很美好,可惜我們卻是要離婚。啊哈哈哈!」
一點也不好笑……結果你們兩個都沒想過我該怎麼辦嗎?雖然我大概也猜得到是這樣啦。
「很多事……是無法靠言語來傳達的。」
哲朗的一句話讓我抬起了頭。
「我的工作呢,就好像每天不斷地確認這件事。那些家夥生在距今兩、三百年前,住在地球的另一邊:說著和我們完全不同的言語,過著和我們完全不同的生活——但他們寫的曲子至今依然能撼動我的心。並不是講清楚說明白就能成功,因為言語的力量是無法超越內心的。啊,這句話真是名言耶!下次寫在樂評裡好了。」
「你那是抄襲恰克與飛鳥的歌詞吧!」
「反正我現在沒有喜歡的女生,也無所謂啦!不過如果又碰上她那種什麼都不說的女生,我應該會有點羨慕有機會做些什麼的睿博唷。」
有機會做些什麼……嗎?這麼說來,我已經不只是單純接受並加以評論的人了啊?可是那又怎樣呢?我這樣又能傳達什麼給梓瑩呢?
正想這麼回話時,哲朗已經發出鼾聲了。
洗完澡回到臥室,我在床邊坐了下來。書桌上放著我的手機,向梓瑩借來的錄音機就躺在手機旁邊。
那個時候——我沒有把錄音機交給管家小姐,也沒辦法交給她。
總覺得要是請人把這個還給梓瑩,我和她之間就沒有任何牽絆了。
但又該什麼時候還她才好呢?緊抓著這種東西不放,不就證明瞭我的確是個沒用的家夥嘛!
很多事——是無法靠言語來傳達的。
哲朗是這麼說的。或許真的是如此,真的有很多事無法靠言語來傳達。可是為什麼偏偏挑在這個節骨眼無法傳達呢?離現場演唱只剩不到一個禮拜了耶!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手機,打電話給梓瑩:撥號音響了三聲之後轉進了語音信箱。聽到機械化的留言語音時,我突然火了。
「……梓瑩?是我。我想你應該沒忘記,你媽媽的遺物還在我手上。要是再不來練習,我可不知道那東西會變成怎樣喔!還有,排演時也給我出現,不要給大家找麻煩!就這樣!」
我把想說的話說完之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或許我的話無法傳達給她,但我卻不能什麼都不說。
只覺得整個頭都好熱。雖然已是晚上了,天氣卻依然悶熱:於是我決定上床睡覺。隔了幾分鐘後,我才想起自己剛才在語音信箱裡居然說了「你媽媽的遺物」這種話,不禁在木地板上滾來滾去欲哭無淚。人家的媽媽還沒去世啊!我居然說出那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