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她,換了身很平常的衣物,方便行動。
有黑夜的幫助,逢寧基本上不用遮掩,直接就到了河邊,
黑漆漆的水,只聽得到水聲拍打的聲音,很響。
淌這水,就是不要命了。
可逢寧就是一副不要命的架勢,她跟林叢說的是另外一條路,因為她知道,她只要說了這條路,林叢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千麟有多少人想要過這條河,以此佔領百葉城,從而將大魏吞併,沒有一個人成功的,逢寧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想要過河,無異於送死。
可逢寧就是要試一試,從這裡走,能節省很多時間。
因為從這裡過去後,就是千麟的楓城外的楓山,那裡,地勢很險峻,而且因為地形的緣故,是沒有人看守的,她可以很好的隱藏,不被人發現,
而橫穿過那座山,只要再走過一個城池,就是大魏被佔領其中一座城池。
過河,就是賭命。
此刻,逢寧就是一個賭徒。
把衣服都在身上綁好,不會影響行動後,她悄無聲息的下了水,趴在岸邊,適應了一會這湍急的水流。
然後才開始她的渡河計劃。
從渡河開始,逢寧就沉入水中,沒再冒過頭。
直到很久以後,對面的岸邊伸出來一隻手,準確的抓住岸邊的一顆雜草,五指用力摳進泥土裡面,好一會,另一隻手才從水裡出來。
逢寧從水裡爬出來,仰面躺在地上喘息。
在水下,好幾次被往下衝了幾米甚至幾十米,但她還是往上游,一次一次掙扎,在最後一點力氣用完後,她抓住了水裡紮根在河床底下的一個巨大樹根,藉助樹根,她最後才到另外一邊。
秦乞這一休息,就休息了半個時辰,直到手腳有力氣了,她才開始趕路。
前半夜睡過了,她現在沒有任何一點的睏意,抓緊趕路才是王道。
九天十夜,已經用完了一天半夜,她要抓緊時間。
逢寧野外生存爬山的能力自然是不用說,那條河她都過了,這山就更沒有什麼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後半夜過去,逢寧已經翻過了山頂,在山的另一面。
因為沒有地圖,所以每一條路都是她自己在探索。
手裡捏著一把在百葉城買的匕首,把面前擋路的灌木砍掉,給自己開路。
她裸露在外面的臉上有好幾道被刮傷的小血痕,手上和脖子上也是。
過去,逢寧受過不少傷,這點小劃痕在她的眼裡什麼都不是。
到山底下的時候,正好正好是巳時一刻,進城的人很多,也沒有檢查得很仔細,逢寧拉了個老鄉,問他買了扁擔和他的籮筐,以及籮筐裡的所有東西,
錢嘛,自然是關瑞恆帶來的糧草中帶著的,一人二兩,林叢還把他的那份給了她,她現在身上還算有點錢。
在地上抓了把泥,把臉塗黑,
然後挑著擔進城。
守城計程車兵看了她一眼,檢查了一下籮筐裡的東西就揮手讓她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