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客串一下他們的王,待上一天,明天再走吧,正好看看土著部落什麼樣,有沒有什麼好東西。
李振江心中有了計較。
在眾多土著的拱衛下,李振江來到了部落居住地。
部落裡女人和小孩佔據了大多數,老人卻是寥寥無幾。
李振江稍一思索也就明白了。
現在大楚百姓的平均壽命都沒有過四十,那麼比大楚還要落後不知道多少的土著部落自然更加不堪,平均壽命有二十歲就不錯了。
這裡的孩子,一般十三四的時候就會娶親生子,二十歲是人生壯年,三十幾歲就已經相當於暮年了。
這也是沒辦法,在這種艱苦條件下,人的身體機能與生活在高度文明社會的人是不一樣的。
隨著科技的進步,社會的發展,人類的生活會越來越好,那時候,人類的壽命超過百歲也不是太過稀奇的事情,可是現在的原始人類,壽命過三十都是一道鴻溝。
李振江在部落眾人好奇的目光下走到了站在中央的一個老人面前。
看著對方已經老的不成樣子,但實際年齡也就三十四五。
部落首領恭敬的向老人行了一禮,然後嘰哩哇啦的說了一通,那個老人神色立馬激動起來。“噗通”一聲就跪在地上,對李振江大禮參拜。
看著老人身上的穿著與眾不同,而且還拿著骷髏頭等一些亂碼七糟的東西,李振江估摸著這人應該是部落裡的祭祀或者巫師之類的。
那麼剛才的猜測不成立,那個部落首領應該是把他當做了他們信奉的神明,或者神明派下來的使者。
好吧,不管哪種,對李振江都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溝通一直都是個問題,不過因為身上籠罩著一層神秘光環,不論他走到哪裡,部落中人都會恭敬的讓路。
有大膽的少女,更是有意無意的在李振江面前賣弄風騷,恨不得讓李振江和她們發生一次愉快的夜晚。眾多土著少年更是看的嫉妒不已,不過想到李振江現在的身份,又將心中的不滿悄悄縮了回去。
李振江搖頭不已,可能在這些土著少年眼中,這些少女一個個都美若天仙,尤其是其中一個少女更是被眾人拱衛著,顯然是他們認為最美麗之人。
但是,看著對方黃色發黑,而且有些粗糙的面板,以及滿身的泥汙和臭味,再加上亂糟糟的頭髮。李振江感覺到一陣惡寒。
李振江見過她們梳理頭髮,那可是吐一口吐沫,然後就在頭髮上抹,相當的辣眼睛。
想想那些想和少女們發生超友誼關係的少年們,李振江覺得那畫面實在是太美,簡直不敢想象啊!
其他的地方都沒什麼好東西,每家每戶除了獸皮,獸肉,獸骨,就真的沒什麼拿得出手的。
最終,李振江將目光放在了祭祀的房間。
作為部落的祭祀,想必他會收集不少稀奇古怪的東西吧!
李振江越想越覺得有這個可能,所以他毫無顧忌的推開了祭祀的房門。
祭祀此時正在搗鼓一個野獸的頭顱,手中攥著一把黑色粉末,也不知道在嘀嘀咕咕些什麼。李振江看了一眼,發現他手中攥著的是黑火藥,也不知道他是自己做的,還是天然形成的。
聽見門響,祭祀抬頭看見了李振江的身影,他連忙跪倒在地上,大禮參拜。
李振江咳嗽了一聲,手向外面指了指,示意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