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李江那邊打了電話,說明白林海文的意思。李江跟《刺軍》的人,也就清楚了,惹怒林海文的,果然就是周紫的事情——楊佳簡直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面對轟炸一樣的電話、簡訊、郵件,李江還能忍,被波及到的央音,那就不願意忍了。
黃副部長這個秘書長,在央音裡頭,算不上是什麼領導,還不如李江更重量級呢。
“……在當日的晚會節目中,根據實際情況,我們做了一些節目調整,主要是觀眾提供更加好的觀看體驗……謝謝大家的關心”
一份宣告稿出去,總之還是半死不活,不肯說誰對誰錯。
“擺明瞭是李江那邊施加壓力了,瞅見沒,這個機構頭一個就是央音啊,李江那是自己人。”
“不一定吧,林海文現在要名有名,要錢有錢,可以說是大勢在手,我看這個什麼藝術聯合會,說不定就是被他公關了,才兩不得罪。”
爭議紛紛,還是沒有一個準話,網民們跟蜂群一樣,這裡走走,那裡轉轉,看到熱鬧的就下來留爪。
一時間沸反盈天。
歐若海那邊也開始攪混水,他自己是半個當事人,不好出頭,不過三五好友是有的。
“掛名的事情,在編劇界也並不是新鮮事。林海文能夠說出來,引發關注,對行業來說,還是很有好處。但沒有必要抓住一個年輕人來作法,更不能說因為他的背景,就給他賦予一種原罪。仇富仇權是普遍存在的,但作為文藝工作者,不應該追隨,甚至是對這種思潮推波助瀾。既然已經在電視總結大會上提了出來,實在沒必要點名道姓,渲染輿論。畢竟,行業現狀如此,不是哪個人的罪過,改也應該是從行業整體來一步一步推動,抓住幾個人來炒作,不太應該。”
“呵呵,不管怎麼說,李家惹到了林海文的人,才引來這麼氣勢洶洶的抨擊,總是沒錯的,也不要把自己說的太高大上了。”
“掛名的事情,整個編劇圈,我誠懇地說十之七八都經歷過,要麼是被人家掛名,要麼是自己掛名。難道這些人全都要被拖出來示眾?終究是一個制度、法規、市場、行業的不完善,導致的畸形問題。不是說李澤超沒錯,但他錯不至於被當作猴子拿來公開處斬。”
這些行內人的寬容,當然也會激怒網民,不過看似專業輿論上,還是偏向李澤超。
某種意義,這是更為重要的一種民意了。
“業內編劇發聲,呼籲從制度上解決,不要炒作個例,傷害編劇群體的整體形象”《華南週刊》隨後發表評論,內容就是這幾位的論斷。
轉載者不少,畢竟,如那位所說,掛名的事情,不是一個兩個,是一個普遍的問題。
風向居然硬生生是要逆轉了。
歐若海經驗豐富,看到這個局面,出來說話了。
先認錯道歉,說自己“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峻性,只是眼見過幾回,就自然而然應下”,再給李澤超洗白“澤超起先也覺得不好,只是多有人勸他藉此揚名,也可早點能夠獨立署名自己的作品,並非要藉此牟利”,然後幫李江分割“澤超父母親,跟我是多年好友,這件事情,也是平時說起,陰差陽錯才促成,他們並沒有多加運作”,最後感謝“謝謝林海文先生指點,相信此一舉將是編劇業之福,也感謝廣大網民的監督和支援。若海必將汲取教訓,永不再犯。頓首。”
好一篇詞真意切的佳文。
“林海文這次,要吃個啞巴虧了。”黃副部長笑著跟同事說:“人啊,就是不能太張狂。”(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