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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又去給上官重樓端了蜂蜜水,好家夥,喝了兩碗還嫌不夠,眼巴巴的看著李氏…… 隨即又喝了兩碗,還是覺得不太夠,等著肚子咕嚕嚕的響,這才搔了搔頭,道,“我說怎麼喝了這許多還難受,原來是沒吃早膳。”
李氏簡直哭笑不得了。
這會兒姜秀娘算是相信了,這人估摸著還真是不通俗物。
汪老太爺中午就留在這邊用飯,因為人多擺了兩桌,小孩子一桌,大人一桌,這要是放在有點講究人家,肯定是男女分卓的,不過在鄉下,每日裡辛苦勞作,缺吃少穿,根本就沒辦法這般,也就不管這些了。
桌上的菜都是姜秀娘種的,不過像是小紅蘿蔔已經是最後一季了,吃著已經沒有一開始那般清脆了。
汪老太爺雖然時常過來蹭吃蹭喝的,但是也沒少往姜家拿東西,比如那一鍋野鴨竹筍湯,就老太爺從外面帶來的野味。
汪羨康這還是第一次跟自己同齡的孩子吃飯,他以前體弱,很少出門,筷子倒是會拿,也用的很好,但是對眼前的食物提不起興趣來,這涼拌胡瓜黃瓜)怎麼不削皮?他們家的胡瓜都是去皮後,切成小條,整整齊齊的擺好,旁邊還要放一朵鮮花點綴,看著就是賞心悅目。
至於那一碗雜糧飯就更讓他厭惡了,裡面有黑豆子,黃色的高粱,還有小紅豆,參在一起,變成了奇怪的顏色,反正按照他理解的色香味俱全的標準,實在是差的太多。
姜東舫往嘴裡塞了一口胡瓜,然後還不忘去跟弟弟搶另外一塊,正吃得起勁兒,結果發現一旁的汪羨康卻是一筷子也不動。
姜東舫嚥下嘴裡的菜,道,“我聽說那富貴人家的少爺,就是吃飯也都旁人喂,你是不是不會用筷子呀?”那表情一臉的瞧不上。
“誰說不會?”汪羨康被氣到了,立時就拿了筷子,夾了一塊胡瓜入口,別說看著不怎麼樣,但是吃起來居然還很清脆。
就著那胡瓜又吃了一口飯,又意外的好吃。
“好吃吧,我姑姑做的飯菜最好吃了!”姜東舫得意道,還好心的夾了一塊到汪羨康的碗裡,“給你。”
汪羨康發現一旦起了頭就不難了,所有看著不怎麼樣的菜餚,吃起來居然還都不錯,他吃的要比兩兄弟還要慢,細致,這是他從小的習慣,腸胃不好,就養成了細嚼慢嚥的習慣,所以總是要慢一些。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小桌上的菜就都見底了,汪羨康舉著筷子…… 最後又放了下來,那個胡瓜真好吃呢。
好在姜秀娘又上了最後一道菜,野鴨竹筍湯,孩子們這邊一碗,那邊大桌一大碗,鴨肉都在廚房撕好的。
姜東舫還會跟汪羨康客氣幾句,覺得自己是大哥,要照顧這些弟弟,但是姜東旋可不管這些,晚了就沒了!!
往嘴裡塞了鴨肉,又塞飯,結果就一下子噎住了,拼命的捶胸口,汪羨康瞪大了眼睛,怎麼跟上官郎中一樣?吃飯還能被噎到,結果大桌上,上官重樓也拼命的捶胸口,剛才一時賽的多了噎住了。
得,兩個傻子,汪羨康心裡鄙夷的想著。
吃過了飯,汪老太爺就準備帶汪羨康回去了,得帶著孫子睡一會兒午覺,這樣才能長高一點。
只是上官重樓卻是不肯走,他對姜秀孃的菜地很感興趣,他是學醫的,常年品草藥,嗅覺和味覺要比別人都要靈敏,他道,“我祖父說過,有一種福澤寶地,能種出上佳的藥材,我剛吃吃著那些菜,就是最普通菘菜都要比外面的好吃。”
姜秀娘很是吃驚,這個人雖然不懂俗物,但是在醫藥上的天分,恐怕不是常人可以比擬的。
上官重樓性子很是靦腆,道,“姜小姐,你不介意我瞧瞧吧?”
“你看吧,正好我這邊種了人參,也不知道種的好不好。”姜秀娘忙不失疊的說道,她正在學藥理,正好來了這樣一個名醫,正是求教的好機會,不然等著汪羨康走了,上官重樓自然要跟著走,那時候就沒機會了。
上官重樓很是感激的朝著姜秀娘笑了笑,眉眼彎彎,因著眼眸純淨,毫無雜色,居然有種孩童一般的無暇來。
“一般人參需要種植五年以上才能下藥,山參則更長,至少需要十年…… 這是今年剛種下的嗎?但是起碼有二年的成效了。”上官重樓顯得很是興奮,“姜小姐,這家這地不簡單呀!”
姜秀娘頗有些心虛,她知道這不是什麼寶地,純粹就是靠了小樹苗的扶植而已,卻還是忍不住問道,“什麼是福澤寶地?”
“其實就是濕度,泥土的養分等原因,形成的最適合藥材種植的地方而已。”上官重樓解釋著,“不止人參,還可以種點別的,比如靈芝,當歸這種。”
“靈芝要怎麼種?”
“我可以挖一些腐木過來……”
談到最熟悉的醫藥,上官重樓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一樣,神采飛揚的,極為博學。
兩個人相談甚歡,上官重樓約定明天一早就過來,然後就準備回去繼續看書了,老太爺有不少藏書,他都沒看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