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越來越少了,不是我心腸越來越硬,實際上,是我對這個看得越來越清楚。”
“為什麼我不給小羚羊取名字?是因為它不是我的所有物。”
湯姆先生看著攝像頭,該觀眾一種和他在對視的感覺。
“小羚羊這輩子到死,都沒感覺到過母愛,不知道自己的媽媽是誰。”
“每個生命都是上帝贈與這個世界的小天使,隨意丟棄的話,會受到懲罰的哦~”
時鳶最後的震顫,當然不是怕受到懲罰。
只是她忽然心裡湧起了不捨。
拿掉孩子,她便一了百了,可她這個未出世的孩子呢?
多麼無辜。
其實時鳶的想法太過幼稚,一點都不成熟,但也因為她此時的不成熟,否則,某個小屁孩長大後,壓根沒人制得住。
心情又亂又糟,胡亂抹了抹眼淚,時鳶從後門悄悄跑了出去。
她喝了許多酒,醉醺醺的,一如那晚她不願回憶的過去。
但這次的醉酒,她保留了一分清醒,還能自己打車到林朗家門口。
看到門口他熟悉的身影,高大挺拔的身姿,因為已經放學的緣故,他沒穿校服,一件駝色的羊毛衫帥到沒邊,更襯得他比平時多了分成熟的氣質。
時鳶口齒不清的說著話,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
迷迷濛濛之中,她記得自己抱住了林朗的大腿,求他不要離開。
卻在這個時候,忽然被林朗揮開,她蹲在林朗家門口,哭得毫無形象可言,肚子卻越來越痛。
她是來告別的。
可這個告別一點都不像告別,像是訣別。
在時鳶半夜回家以後,面對的是時父時母急瘋了的臉。
她身體已經撐不大住了,語氣卻很堅定,反覆重複著——我想要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