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
溫晴揉了揉眼睛。
把精力放在學習上,捱到凌晨還是挺容易的。
這個時間,戴信誠他們估計也不會想著找她,溫晴把之前的電話卡換上,給戴安傑發了幾條簡訊,把事情告訴他,讓他想辦法帶他媽躲他爸一段時間。
戴安傑怎麼做,會不會做,溫晴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由她出面去說,她姑姑也只會勸她聽姑父的,一家人別說兩家話。
她只能做到這種程度了。
除了吃飯,溫晴基本不出酒店,也交代了收拾客房的人,她出去吃飯的時間來收拾,其他時間別打擾。
下午,卻傳來了敲門聲。
溫晴開啟門一看,來的竟然是兩個警察。
“警察叔叔,你們找我?”溫晴十分愕然,下意識地就以為是上次ktv的事,但又覺得不太對。
高一點的警察打探了一下房間,然後回答說:“是溫晴吧?”
“是,我是。”溫晴點頭。
警察對照了一下照片,說:“你的姑姑報警,說你離家出走,二十個四個小時沒有和他們有聯絡,讓我們找你。”
“我沒離家出走。”溫晴立刻說,“我只是在這裡複習,我開學的時候有入學考試,我怕他們來家裡打擾我,就找一個安靜點的地方。”
剛才看見房間裡攤開的書本,桌上還放著文具,警察就覺得不像離家出走了。
“這種事,你應該好好和家裡人說好。”警察建議道。
“警察叔叔,你們可千萬別告訴他們我在這裡呀。”溫晴說,“他們不會聽我的。我不想和他們一起生活,雖然我還沒有十八歲,可是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
警察委婉地說:“未成年人是需要有監護人的。”
“他們現在也不是我的監護人。”溫晴說,“你們進來看,我在這裡就是想安靜的學習,沒有做什麼壞事。”
兩個警察低頭商量了一下,稍微年長點的說:“我們會把你的意思轉達給他們。把這個表填一下,再留個聯絡方式,我們得隨時能找到你,保證你的安全。”
溫晴一副乖巧的樣子,言語清楚,給他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這確實不像其他離家出走的孩子。
“我能不能提一個要求?”溫晴輕咬下唇,猶豫地說。
年長的警察樂了,笑著問:“什麼要求?”
“在我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不要把我的行蹤告訴他們。”溫晴說,“我應該有這樣的權利吧?他們想管我,也得等他們當了我的監護人後。”
兩個警察都笑了,年長的說:“道理一套一套的,說的還不錯。”
“鑑於你們現在這個特殊的情況,我們尊重你的意見。”他繼續說,“不過呢,得和我們保持聯絡。等你的監護權確定了,就得和你家人聯絡,可不能再搞失蹤了。”
溫晴連連點頭。
警察叮囑了一番小心用電,注意門窗等諸類小事就離開了。
倒是沒有想到戴信誠他們會用報警的方式來找她,還好遇到的都是通情達理的人。
監護權的事,溫晴之前故意沒有提,給戴信誠他們一種暗示,預設他們是監護人,畢竟除了那不見蹤影的親媽,溫晴沒有別的親戚了。
這時候,戴信誠才會想到去弄個有法律意義上的監護權吧。
可惜晚了,溫晴已經滿十六歲了。
溫晴每天都在房間裡複習、刷題,然後就是等邢律師來和她溝通監護權的事,有的材料,必須等她十六歲之後才弄。
例如工作的合同。
工資流水是沒有時間等了,但合同也能用。房子戶主的更換,身份證辦理都需要時間。
此外,邢律師還準備了一些能證明溫晴自立能力材料,增加說服力,有備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