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這個女人那捂著眼睛咧嘴哭的樣子太醜了吧!醜的好像他家裡的那隻,特別是開口求饒時說“不要打我”的時候,更像!
找到源點,邊白賢頓時放下心思,起身對雲四道:“謝謝四哥,不過現在我沒那個興致了。”那傻子還在家裡發燒,他怎麼可能有心思在外面花前月下。
“四哥,我還有事,先走一步,那件事情你有結果了給我打電話。”
“嗯,去吧。”雲四點點頭。
兩男人的表現真像是你上次來我家玩的時候落了個打火機我幫你收起來了,這次你再來我還給你。什麼?你不要了?那不要就不要了吧……如此這般輕松寫意。
可是他們是這麼想,女人可不是這麼想。
這女人名叫袁莎莎,身負學歷低、長相佳、家境差三大悲情女主必備要素,迫於無奈來到錦繡江山做了包廂公主。
經過媽媽桑一番崗前培訓之後,她們很快的就上崗就業了,只可惜她那天發揮不好,得罪了金主,不過這也是她人生的轉折點。
時至今日,袁莎莎還記得那天她被打的時候,整個包廂的人要麼裝作沒看見,要麼看著她瞧熱鬧,只有坐在雲四爺旁邊的這個少年站出來抓住了趙家公子的手。
他說:“我跟你換。”
就這樣,她和另一位姐妹換了金主。
在袁莎莎心裡,邊白賢就是她人生最無助的時候從天而降的英雄,而且年少多金長相俊美,除了腳下沒踏七色彩雲外什麼都有了。
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就這樣,袁莎莎愛上了邊白賢。
沒錯,是愛!
也許有人會說不過第一次相遇而已,可感情的事情就是這麼的說不清楚,袁莎莎知道自己面對這個男人的時候會心跳加速,會羞澀低頭,特別是他對自己笑,然而問道“還疼不疼”的時候,袁莎莎真想時間從此停頓在這一瞬間,願能一輩子看到他的微笑,直至她閉上眼睛的最後一刻。
於是袁莎莎拋去第一次坐陪的膽怯,發揮出渾身解數的吸引邊白賢。她的手從來就沒從邊白賢的手上移開過,她從來就沒有見過一個男人可以長出這麼美的手,潔白修長的讓女人嫉妒,同時還那麼柔軟,一點都不像其他男人那麼粗糙。
袁莎莎眼睜睜地看著邊白賢的臉靠近自己,眼睜睜地看著他把自己抱在腿上,眼睜睜地看著他的手在自己身上撫摸,她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可如果物件是這個男人,那麼她不後悔。
只要他能繼續抱著自己,繼續對自己笑,那麼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她都不後悔。
感情就是這樣,最先動心的那個人就輸了,輸的卑微無比,輸的濺入塵埃,哪怕再撿起來吹吹也沒有用,因為已經沾滿灰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