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很可怕嗎?可是在她看來,那種白色的粉末很棒,因為它讓那個男人再也不能傷害她們。
她擺脫了父親,卻也失去了母親。那個年代的孤兒院不收留她這種母親還在世的孩子,她很可能要流落街頭。
這時,她有了第二個家。
這個家和第一個家很不同,它沒有“爸爸”這種可怕的生物,只有一個胖胖的女人,還有六七個和她年紀各不相同的孩子。女人臉上總是帶著笑,她讓她叫她媽媽。
於是她跟著這個姓吳的媽媽來到第二個家。
第二個家看起來比第一個家要大許多,有好多張床,有幹淨的被子,還有一些她見都沒見過的玩具。哥哥姐姐們看起來也不可怕,只是他們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似乎是害怕,還有些許的同情。
而慢慢地,她發現了奇怪的地方。他們有很多人,可是吃的飯菜卻總是不太夠。每一次飯菜端上來都要使勁去搶才能多吃一口。而且,飯菜的豐盛程度也會很奇怪地變化,有的時候會很好吃還有肉,而有的時候卻只有白菜土豆。後來她慢慢發現了一個規律,那就是每次吃得很好的時候,都是有許多陌生人來他們“家”的時候。這些人會帶來一些東西,有時候還會拉著他們拍照。每到這個時候,“媽媽”都會笑得特別燦爛,但是每到這些人離開,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就會立刻不見。
衣服要自己洗,被褥要自己洗,飯菜是年紀稍大的哥哥姐姐做,而年紀小的他們則要負責洗碗——而且,洗的時候要特別小心,一旦摔壞一個,就會整整一天不能吃飯。
“家”裡的規矩特別多,對“媽媽”的話要言聽計從,對外人不能說家的一句不好,只要犯錯就要挨罰……
在這個家裡,唯一的溫暖,大概是來自“三姐”。
三姐是一個比她大三歲的女孩兒,她個子很高,比小小的她高出去一個頭。每次搶飯的時候她個子小搶不到,都是三姐搶著盛出滿滿一碗先給她,而後自己再去盛。她犯錯誤挨罰的時候,也是三姐想辦法偷偷塞給她一個煮雞蛋或是烀土豆。
她曾經問過三姐,別人的家也是這個樣子麼?三姐告訴她,這個家是不對的,總有一天她們可以一起出去,生活在一個幸福的正常的家。
她不懂得幸福的正常的家是什麼樣子,但是三姐說話時的樣子讓她很期待。
她就這樣和三姐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當時三姐跟她說過,再過兩三年,她就可以帶她離開這個“家”了,然而就在她掰著手指頭算日子的時候,三姐卻突然被人接走了。據說是體校的人看上了她,帶她去學校住。她哭著要和三姐一起去,卻被其他人攔開。
“小菊,我保證,我會經常回來看你的,過幾年我就把你接走,我保證!”她記得三姐當時這樣說。
三姐的話幾乎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希望,然而日子卻實在過得艱難。隨著他們的兒童之家的關注度越來越低,“媽媽”對他們也越來越刻薄,他們開始被要求放學後出去打工掙錢,掙不到錢就不要想交學費。再後來情況變得更為過分,“媽媽”居然開始將一些陌生的男人領回家中。當她見到那個男人走進大姐的房間,而屋內傳來大姐的尖叫和哭喊時,多年前的噩夢再次回到了腦中……
於是,她跑了。
在“媽媽”的言傳身教下,她知道錢是很重要的,所以她偷偷攢了一些錢。某天上學的時候,她悄悄在書包裡塞了幾件衣服,帶上了她攢的兩百多塊錢,逃出了家門。她本來是想去體校找三姐,然而當她到了體校的時候才得知,三姐到外市去打比賽去了,要兩個星期才能回來。她曾經想過等上兩周,可是僅僅三天她便被一些街頭流氓盯上……
“你們別碰我,我可以替你們去偷錢。”她這樣對那些人說。
那些人不信,還繼續色眯眯地走過來,她突然發了狠,從旁邊拽出一根鐵棍子照著為首的那人頭上就掄了過去。
當然,她最後並沒有打贏,而是被背後的一悶棍砸暈了。不過她醒來之後卻發現自己依舊衣衫齊全,一個上了些年紀的女人告訴她說,如果她願意加入他們的組織,她就可以留住一條性命。
這時她才知道她已經離開原來的城市很遠,再也回不去家了。
她不是沒嘗試過逃跑,可是逃了兩次都被抓了回來。而且她跟著的團夥在不斷南移,她也被迫離家越來越遠。慢慢的她斷了這種心思,她知道,自己這輩子大概註定與家無緣。
相比於母親和後來那個所謂的“媽媽”,“師傅”對她其實還算不錯,她教給她偷竊的技巧,教會她如何偽裝自己取信於別人。她在這方面很有天賦,或許因為她前十幾年全都在偽裝自己討好別人。她很喜歡化妝,她能用化妝品和其他一些東西將自己很輕易地偽裝成另外一個人。靠著這種“天分”她幫師傅做成了幾樁大案子,甚至在業界也混出了一些名氣。她甚至覺得,就這樣的生活也沒什麼不好。
但偏偏就在這時,她居然重遇了三姐。
那是兩年前的事情,當時她正在完成一筆“訂單”,偏偏逃出來的時候遇到了一場騷亂,她差點被人砍傷。而這時一個記者救下了她。目光對視時兩人全都愣了,她們都沒想到會再遇到對方。
“小菊,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你到底去哪裡了?!”三姐拉著她的手喜極而泣。
可是她卻並不開心。如果說曾經她很期待見到三姐,但那個時間早就過去了。
她不想理她,然而對方卻緊追不放,甚至跟蹤她見到了她的同夥。
三姐被抓到她面前的時候,她很想表現得酷一點,但是當師傅說要弄瞎她時,她還是不忍心了。
“你看到了,我現在就是這樣一個職業慣犯。你去做你的大記者吧,犯不著跟我扯在一起。”
“小菊,是我對不起你。”三姐含著眼淚說,“當年我去外地打比賽,等我我回來的時候才聽說你被人拐走了,我去派出所報了好幾次案,可是警察一直沒有找到你……”
“你現在跟我說這些有什麼用麼?”她冷笑,“你告訴我你當年找我了,我現在就不是個賊了?我不怕實話告訴你,當時我是自己逃出兒童之家的,我是想去找你。可是你不在,我等你的時候才被人綁架……所以我落得今天全是拜你所賜!!”
她不該把話說得那麼誅心的。她知道,告訴她實情之後,三姐將會一輩子活在愧疚當中。但是在當時她就是忍不住,她恨自己活在深淵,所以她惡毒地想把別人也拉下地獄。
她就這樣將王卉——她的“三姐”拉下了地獄。
在她不知道的時候,三姐跟她的師傅聯絡上了。三姐答應利用職務之便幫他們蒐集一些資訊,交換條件是,她可以獲得自由身,如果有一天她不想幹了,“師傅”必須要放行。
她知道的時候,一切已經塵埃落定。
不得不承認,讀書人知道的還是比他們要多一些的。是三姐建議他們用國外的不可追蹤郵箱接活,也是三姐告訴她重要的資訊可以在網路上多做幾份備份。不知道是因為三姐的緣故還是她本身的水平,師傅確實對她越來越放手了,她可以挑自己喜歡的活來做,可以想幹就幹想歇著就歇著。她每次行動前,三姐都會為她做好各種前期調查。
在某些時刻,她心中也有小小的愧疚,也想和三姐說句對不起,可是這念頭往往剛一出現就被心中惡毒的小人打跑,於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結果,一念之差,她再也沒有機會說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