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李風手中拋著自己的高跟鞋,還有那得瑟的模樣,林思敏倒也沒有著急,而是不慌不忙地讀起了法律條例,“根據根據我國《刑法》第270條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佔罪。”
“這雙鞋是我從外國私人訂購的,它的價值,應該可以讓你好好地在裡面蹲幾年。”
“要是十分鐘之內,我的腳還沒有穿到鞋,我不介意將你送上法庭,李風先生。”
“現在開始計時。”
說完,林思敏拿出了手機,調出十分鐘的倒計時,然後面帶微笑地等著李風做出抉擇。
聽著林思敏讀出的法律條文,李風那個心裡苦呀,他痛恨自己為什麼要在一名律師面前得瑟呢。
但是男人的尊嚴可不能就這麼放棄的,他決定.......在還有五分鐘的時候,再為林思敏穿好鞋。
而林思敏也不急,就這麼幹等著,反正她言出必行,至於坐牢這件事情,那也是在她可控範圍之內,坐或者不坐,她說了算。
看著時間慢慢倒計時,只剩下五分鐘的時候,李風終於是有所行動了,跟律師還是鬥不過,還是乖乖地投降吧,他拿著鞋子,緩緩走向林思敏。
林思敏看著走過來的李風,嘴角也是露出了微笑,往椅背一靠,高高地昂著腦袋,伸出了自己的玉手,準備收回自己的高跟鞋,哼,跟我鬥!
但是自己的手伸出去很久,卻還沒有收到李風遞過來的高跟鞋,反而自己的腳有點癢癢的,她低頭一看,竟然發現李風正抓住自己的腳,幫自己穿高跟鞋。
“你.....你幹什麼!?”林思敏臉色有點驚恐,自己的腳那裡被人這樣抓過,便想要將腳抽回來。
但是腳上的動作才剛剛起範,卻被李風抓了回去。
此時的李風心裡活動是——
林思敏為什麼腳動得這麼厲害呀,她該不會是真的想要自己坐牢,故意讓自己穿不到鞋吧,自己絕對不能讓她有機可乘。
於是,李風緊緊地握著林思敏的腳,不讓她掙扎開來,然後慢慢地將高跟鞋送進林思敏的腳上。
林思敏見自己的掙扎無動於衷,最後也只好無奈地接受讓李風幫自己穿鞋這個事實。
不得不說,一個人的美麗是體現在全方位的。
因為今天的林思敏是穿著齊膝短裙,所以在李風緊握著林思敏小腿的時候,可以感受到那肌膚吹彈可破,手感柔軟細膩,哪怕是保養難度極高的腳背也如同凋塑一般地完美無瑕。
李風終於明白,為什麼有一些大導演是腿控,畢竟這樣的美腿,誰看見了不心動呢。
“你到底要穿多久啊!”
見李風遲遲沒有將高跟鞋穿好,林思敏不禁嬌怒地問了一句。
“很快,很快!”
知道自己欣賞的心思被發現,李風也收回了欣賞美腿的目光,慢慢地幫林思敏將高跟鞋穿好。
“穿好了!”
在幫林思敏穿好鞋之後,李風的目光還短暫地在林思敏的小腿上停留了一下,滿是戀戀不捨的感覺。
林思敏也沒有給李風太多機會,她將腿收了回去,然後喝了一口水,讓自己滾燙的臉色,稍稍平復一些。
見林思敏把腿收回桌子下面,沒有了欣賞的機會,李風便把話題回到了自己剛才的詢問上面,“那麼......剛才我的邀約,你考慮得怎麼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