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到,庭審開始。
因為黃廣發之前在被告的這段時間裡頭,再度對原告進行騷擾,並且對他人造成侵害,所以被扣押在了警察局裡頭幾天。
現在庭審的日子,他才被帶了出來。
原本以為他在裡面坐了幾天,會收斂一點,戾氣會散去一些。
但是沒想到,當他被拉到被告席上,他看到李風,便立刻跳出來,對著李風便是一通怒罵,“你特麼是不是有病,你知道我幾天怎麼過的嗎,你這個缺心眼的傢伙,為這點小事就針對我,我出去只會,一定搞死你!”
聽到這番話,李風那邊還沒有什麼動靜,被告律師這邊則是無語地捂著了自己的額頭——
我特麼為什麼會接了這一家子的案件,我當初腦袋是不是有病啊,這一家子真是極品啊!
而發媽發爸並不覺得兒子的話語有什麼問題,反而覺得自己的兒子這幾天在裡面一定是太辛苦了。
所以發一下牢騷,那是非常正常的,哪個人不是這樣呢。
受到委屈還不能發洩出來了嗎?
而作為原告方的李風還有林思敏他們兩人,雖然臉色沒有什麼變化,但其實心裡已經樂開花了。
因為此時的法官在聽到黃廣發的說話之後,皺著眉揺了揺頭。
很明顯,黃廣發剛才叫囂的行為在法官心目當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雖然說判罰需經過證供的論據再作判斷,但毫無疑問,被告的不當行為,或多或少都會影響一些,讓法官與陪審團都會產生先入為主的觀念。
“庭審正式開始吧。”
隨著法官的點頭說話,今天的庭審便正式開始了。
“我代表我當事人,亦即系黃廣發,否認控罪。”
“在本案當中,我當事人出於對攝影的喜愛,所以在外拍攝題材。”
“在拍攝過程中,不小心將本案原告拍了進去,並且由於法律知識薄弱,在並沒獲得原告的同意下,不小心將帶有原告外貌的照片與影片公佈。”
“所以……”
“我反對!”
“反對被告律師剛才對本案的陳述。”
在被告律師還沒說完,林思敏便站了起來,提出了反對。
“請原告律師講述反對的理據。”法官將發言轉向原告這邊。
“被告律師用到了不小心的字眼,我覺得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林思敏站了起來,開始講述自己反對的理據。
“被告人黃廣發本次的拍攝根本就不是一次隨機拍攝,更不是不小心的行為,而是一次有預謀的偷拍行為!”
說到這,林思敏適時舉起了早就準備好的證據,這是影片當中的截圖。
“大家可以看看,這些照片所拍攝出來的角度明顯就不是正常的拍攝,而是一些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