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場譁然!
這霸氣無比的話語瞬間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就連周銘都忍不住想看看這律師腦袋上是不是長角的,可以裝這種逼?
被告席位上,湯千千的親屬們跟被打了雞血似的,一個個高昂著頭顱,大喊道:“無罪!”
“我的侄女無罪!她只是犯了女人都會犯的錯誤!那就是喜歡嚼舌根!”
“我的女兒無罪!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
“無罪!無罪!”
一時間,場面還真他娘有些莫名的熱血!
審判長剛想制止的時候,那吳律師壓了壓收,那群沸騰的家屬就是安靜了下來!
觀察到這一細節,周銘知道,這人不是在裝逼了!
他是想透過先入為主的灌輸一個概念,讓在場的人都記住“無罪”的觀點!
配合上家屬們的吶喊聲,讓審判長和法官留下一個刻板的概念!
這種行為更像是一種心理暗示,氣勢十足的家屬們還能給到原告方一定的壓力!
搶在審判長前將家屬們的躁動壓制下來,也很好的能給審判臺上的眾人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讓審判長認為這律師是個懂得分寸的人,從而在接下來的發言中,讓其有更多的發揮空間!
不得不說,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這律師是有兩把刷子的,很懂得玩弄人心!
而且他這名字也很搞笑,吳罪?無罪?
周銘的嘴角掛上了一抹淺笑,身子微微坐正。
另一邊,吳律師面無表情的開始了陳述:“首先,我想問原告,請問你當時被誣陷是小偷的時候,心中是不是有情緒?”
呵,第一句就往咱身上扯......周銘反問道:“難道我誣陷你是小偷的時候,你沒有情緒嗎?”
吳律師面無表情的繼續道:“這麼說就是有,那再之後您讓湯女士,乃至那些個警官寫道歉信,是否也是抒發情緒的一種表現呢?”
周銘搖了搖頭:“不,犯了錯要認,捱打要立正,這只是他們應該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而做出的一些彌補罷了,不鞥你說是我抒發情緒。”
聽到這話,吳律師的眼中閃過一絲訝異,不過這種訝異只是轉瞬即逝,他清了清嗓子道:“雖然您這麼說,但人家寫了道歉信,您心裡舒坦了,那何嘗又不是一種抒發情緒的行為呢?”
對此,周銘並沒有言語,他似乎有些明白這貨為何總要往情緒上扯了!
吳律師從手中拿起一疊材料,遞給了身側的法警:“這是一份兩年前的刑事案件記錄,上面的情況與今日之案有些類似,請各位看看!”
很快!
審判臺上的眾人和周銘都是拿到了一份一模一樣的材料。
上面寫的內容涉及一件謀殺案!
涉案雙方同樣是一男一女......男女雙方一樣是同學,在圖書館內因為佔座發生了些許矛盾,其中男方就是得理不饒人......當時二人吵完之後,女方回去就發朋友圈罵了這個男生一波。
結果被他人告知了這名男生,得知了訊息的男生直接把朋友圈上報給了學校,女生也因此而喪失了保研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