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海市治安局!
被帶進了審訊室內的劉陽還是一臉的無辜樣。
無論審訊的段所長如何問他!
他都只有一個回答!
這個東西是周銘給他的小費!這讓段所長很是無奈,畢竟這貨還說的有理有據的。
在他的話裡。
周銘說防盜窗壞了,讓他去幫忙修理一下,而門口的玉器就當是給他的小費!
“我跟你說,這案子就是周銘報的警,倘若這真是他給你的小費,他還來報警做什麼?”
段所長目光銳利的掃視著面前的劉陽!
這貨的說辭簡直就是把他們都當傻子看待!
且不說就是周銘報的警!
單單這一百二十萬的小費就是不可能的!
錢再多也沒有這麼燒的啊!
一個修防盜窗的保安都給那麼多錢,那要是那天他門鎖壞了,叫一個修鎖的師傅來,是不是要給五百萬的感謝費?
一點不符合邏輯的說辭,讓段所長感到了侮辱!“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明明是他說給我的小費,現在怎麼又是他報案的了?”
“況且,如果他事前不知道我會拿走玉如意的話,那他又是怎麼報案確定是我拿走的玉如意呢!”
“我覺得這其中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不得不說,劉陽這廝的腦子轉的還是很快的。
走廊內的監控內容早就被他刪除了!
再加上警方也沒說已經檢視了監控的事情。
既然周銘和警方沒有檢視過監控,那怎麼就能直接認定是他拿走的呢?
並且警察抓人是需要證據的,監控都被破壞了,警察憑什麼相信了周銘直接就來抓他了?
指不定就是因為報案人所述金額太大而決定先把他抓進來調查!
要不是正好遇上他在出手玉如意,說不定警方都不能直接抓他!
故而,這事情按照他的邏輯來講,還真能說得通!下一秒,段所長的話,讓他臉色一變!
“實話告訴你,我們已經掌握了你拿走玉如意時的全部監控資料!”
“你現在狡辯什麼小費根本是毫無意義的!”
“況且,人家的紙盒子上清清楚楚的寫著,私人物品,請勿亂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