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告上癮了是吧!
由於今天的案子不是公開審理,現場也沒有直播攝像機。
要不然,周銘又又又要上熱搜了!
“現,審理摩登餐廳陰陽選單一案!”
“原告控訴被告餐廳存在惡意阻攔消費者知情權,引導顧客消費,收取高額利益等行為!”
“另,據治安所傳來與本案相關的其餘報案人均有相同控訴!”
“被告律師,你有什麼想為報告陳述的嗎?”
被告席上。
當餐廳老闆請的律師看到坐在原告席位上的人是周銘的時候,他差點就想撂挑子不幹了!
前幾天的公審上,周銘送被告律師一起進去的情形還歷歷在目。
當時他就在想,自己可千萬不要接到是跟周銘辯護的案子!
他還年輕,不想進去!
昨天他還在跟同事嘲諷那個被送進去的被告律師,今天他就要直面周銘了!
“我......我認為我的委託人確實有罪!”
全場死寂!
這是什麼情況?
周銘買通了對方辯護律師了?
不可能啊!在這之前,被告的律師都沒見過周銘。
一是沒時間。
二是周銘壓根就不見!
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買通的情況!
那怎麼對方律師開局就投降了?
莫非是戰術?示敵以弱?
就連周銘此時都是懵的,他甚至以為自己聽錯了。
當然,全場最驚訝的肯定是餐廳老闆了。
這律師還是他託關係找人請的,律師費都付了十萬!
老子給你十萬!
你說老子確實有罪???
下一秒。
被告律師猛地起身,衝著餐廳老闆道:“律師費我退給你!你做出來的事情拆散了多少對情侶,甚至是夫妻?”
“在我國當前結婚和生育率明顯下降的情況下,你還搞這種陰陽選單挑起兩性矛盾,是居心何在啊!”
“審判長!我認為他甚至可能是外國來的間諜,負責降低我國結婚率的間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