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很高階的熟練度,這讓他在馬匹上持槍變得很穩定。
當沈銳開始在馬上拿起超長槍那一刻,馬場上幾乎所有人都看向了他,紛紛議論起來。
只是隨風而來的議論聲中,讓沈銳有些意外,很多人並沒有感到有什麼奇怪,或者不可接受。
“又一個天才啊!”
“是啊,末日之後,厲害的傢伙層出不窮,現在又出了一個能在馬背上使用超長槍的傢伙。”
“哼,這傢伙就是個傻瓜,有這樣的力氣,幹嘛要用這種長槍?就算衝鋒力量強大,也就是捅死一個異怪而已,一錘子買賣。還不如好好練習正規槍術打持久戰,愚蠢。”
“你以為人家愚蠢,興許人家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來吸引上面人的眼光?”
“呃,說的也是,最起碼明天就會有很多人知道他,也會有不少人投資他。”
“聰明啊,現在的後輩不得了。”
沈銳聽到這些議論聲,一是微微放下心來,二是對自己之前的過分小心翼翼感到一絲好笑,又有一絲苦澀。
沒辦法,窮人就是這樣,有了一點好東西就想辦法藏起來,因為缺少自保能力。
封建社會時,農民三大寶,破屋爛襖醜媳婦,就是怕引起別人的覬覦。
他此時的心態,就是這種底層農民心態。
畢竟沒人庇護於他,一旦走錯一步,就是萬劫不復。
畢竟金手指沒有重生和復活的功能,實際上能有一個受致死攻擊後先昏迷的設定,就已經讓他心滿意足了。
沈銳一邊想著,一邊對準馬道遠處的草人靶子,開始發起練習衝鋒。
長槍放平,心無旁騖,眼中只剩目標,從目標左側衝過,讓右手的長槍,先一步扎中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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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恐慌,不要畏懼,相信你身旁的同伴。
他們會在你衝鋒失敗後,將你運出戰場的……
耳邊傳來風聲,眼中只有草人,風馳電掣一般的感覺,馬匹越跑越快,最後長槍擦著草人的身體而過,帶起一團團麥杆。
“嘶……這小子找死啊!”有人驚呼道。
“是啊,他剛才竟然不放手?”
“還好他是初次練習,沒有扎中目標,不然怎麼從馬上摔死的都不知道!”
一些練習的學生驚呼起來。
沈銳之前的那個馬場教練,也嚇了一跳,他沒想到只是離開一會,這個臨時學員就給他來了這麼一出!
要真是這個學生在馬場裡出了事故,不僅僅是他倒黴,馬場主人也要倒黴。
沒人知道,沈銳是故意不扎中那個草人的。
更沒人知道,就算扎中草人,那長槍也不會受到分毫損害。
而沈銳也不會因為長槍的反作用力,而被反衝下馬,因為一切都有《騎馬與砍殺》這個遊戲金手指的神秘力量為他抵消了。
這時,那個教練急匆匆地掣馬過來。
“喂,你這孩子,當心點。就算是你這長槍扎中目標會自己斷裂,不會反衝你,但你初次練習,一定要記得放手,這種長槍就是一次性的衝鋒用具!”馬場教練狠狠地教訓道。
沈銳沒有反駁,因為現在還不是表現出來更多異常的時候,只有當他的天才和神秘更加深入人心之後,那時候才是展現自己真實力量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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