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轉轉之下,在又折損了近千人手的情況下,帕特里克他們終於甩開了追兵,然後沿著原路返回燈塔城。
明明是一次成功的作戰,但整支隊伍從上到下,士氣顯得低落極了。
眾人休息的時候,雷文找到了帕特里克,看著對方疲倦的狀態,他說道:“你似乎還有些不甘心?”
帕特里克點了點頭:“另外兩支隊伍都成功拿下了各自的目標,只有我們這支隊伍,沒能拿下城池。你會甘心嗎?”
雷文無奈:“喬納斯的部隊戰鬥力強悍,那是毋庸置疑的。他能拿下奧利哈剛,沒什麼好說的。月光城那邊,沒有援軍過去,能拿下也沒什麼好說的。我們承受的攻擊最多,能夠拖延敵人五天,已經很不錯了。”
“要是擱在十年前,我能守五個月!”帕特里克恨恨的道。
“是啊。十年前,火炮都不怎麼多,燧發槍也沒什麼發展,攻城打仗,哪像現在這樣快節奏啊。哪個不是擺陣擺半天,交戰打半月的。沒辦法,時代變了啊。”雷文嘆息著,摸了摸腰間的短筒火槍。
他們都是當了多年將軍的老將,對於戰場的戰局變換,最為敏感。隨著火槍等火器的普及,一場戰爭的時間跨度,由最開始的數月半年,漸漸的縮短到了十天半月,到得如今,更是縮短到了寥寥幾天內,就能打完一場仗。
歸根結底一句話,死人太容易了。
所有人都用冷兵器的時候,有盔甲防護的情況下,一場戰鬥打完,死個八百一千人,就算是大戰了。兩個萬人軍團,想要把對方打的崩潰,無不需要十幾數十場的戰鬥。可到了燧發槍步槍時代,兩個萬人軍,可能只需要五六場戰鬥,就基本上打出勝負了。
而如果,一方軍隊擁有大明國防軍的武器,配備上手雷輕重機槍的情況下,萬人軍交戰,在遭遇戰的情況下,甚至不到兩個小時就能結束戰鬥。
這種遞進,快的讓帕特里克這些人,無法接受。
“我們老了。”帕特里克忽然說道。
雷文一愣,本能的想要反駁,但話一出口,卻也不知該如何安慰。
“我是莫拉尼爾大領主麾下的老將了,從十五歲當兵開始,打了大大小小三千多場戰鬥。如今已經快五十了,還能對付三五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所有人都說我寶刀未老,我自己也覺得,我還能披著這身盔甲,征戰十年。”
“可是這次過來,我才發現,我的那些經驗,已經沒用了。”
“時代的變化太快了。那些新武器的使用,讓我目不暇接。以至於很多時候,都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發揮出武器的全部威力。”
帕特里克說著說著,忽然笑了起來,“但是,我能看到它們的可怕前景,能夠看到,那些武器普及之後,戰爭會發生怎樣的改變。”
“如果,我們跟不上這個時代,跟不上這些武器的更新換代,我們終將被這些新時代的產物所取代。”
“我們的後輩,也許會因此滅絕。”帕特里克說完,看著雷文,冷不丁的說道:“所以,我們不能再落後於人了。”
雷文一愣,隨後點了點頭:“當然。我們這次過來,不正是為了這個嗎。只要得到大明的那些武器圖紙,我們就能跟上他們的步伐,我們的國家和人民,就能得以保全。”
“落後的這一分,必須要追上去!”帕特里克伸出手,和雷文重重的握在了一起,“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要追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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