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基森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混亂,破敗不堪,罪惡橫行。這裡是無序的天堂,只有你有力量,你可以掌握殺生大全。至於那些沒有力量的,你來加基森幹嘛?
“我不是自願來到這裡的,我是被遺棄在這裡的。”
年幼的迪克在心裡如此說。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裡,從小就是在汙手黨的地盤長大。在沒有聯盟和部落介入其中的年代,加基森就是這樣的敗壞,就像小說《索多瑪的八十天》中所描述的蛾摩拉之城,不過那是淫邪的地方,後來被造物主毀滅。只留下了斑駁的遺址——泰坦迷城。
他和其他的同伴不一樣。所有的人想要從這個乞丐街獲得更大的價值的時候,他想著如何從這裡出去。他見過了太多的骯髒和汙穢,所以想要品嚐一下自由的味道。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需要存錢,存很多錢。
他的聲帶天生受損,只能發出低吼。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自己被拋棄了。好在命運給自己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歐德歷2014年6月18日,對於迪克來說,命運之門開啟了。
他盯上了一個黑袍人,有些傴僂,且腳步很遲緩,一看就有傷疾。這樣的人作為盜竊目標再適合不過了,以自己的衝刺速度,怎麼可能會失手?
牛頭人在大陸上一直是憨厚的代表,再加上迪克自己先天殘疾,所以就算行竊失敗也很難有人懷疑到自己身上。只要手腳靈活一些,很難路出馬腳。
但是他所行竊的目標卻一把抓住了自己行竊的右手,乾枯卻有力。
迪克看著掏到一半的錢包慌了,人贓俱獲。按照刑法,自己要被處決斷手之刑。
可是眼前的男人沒有報官,他笑著說,“如此靈活又有力的手指,很適合彈吉他。”
吉他?迪克知道那是一種樂器。他很羨慕在街道上賣唱的藝人,最少他們可以釋放自己的歌喉,而不是像自己一樣遇到任何事情只能啊嗚和吼叫。
生氣,悲傷,喜悅,永遠只有兩種發音,若不是看自己的表情,很難懂得自己的喜怒哀樂。
“啊…啊…唔。”迪克擺手做出了哀求的動作,希望眼前的年輕人不要揭發自己。
那根本不是一個鶴髮的老人,而是一個眼裡寫著睿智的年輕人類。他的雙眼是鎏金的顏色,就像珠寶一樣璀璨。
“先天殘疾不能言語?真可憐。”年輕人伸出手去反覆撫摸他粗壯的右手,“你的骨齡告訴我你只有五歲?就算是天賦好了,你到底是怎麼長到兩米一的個頭的?”
“啊…嗚。”迪克搖搖頭,他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到底想做什麼,只能跪下求饒。大街上所有人都聚集過來了,畢竟一個高大的牛頭人對人類下跪還是很稀奇的事情。
“喂,我又不想從你身上榨出油膏,為什麼下跪?”年輕人搖搖頭說,“你這個樣子讓我想到了我那對傻徒弟,跟上來吧。”
“啊…嗚?”迪克不知道他想做什麼。
“是否跟上來,選擇權在你。沒有人可以逼迫你做出選擇,除非你本身已經屈服於命運。”男人鬆開手頭也不回地走了,在雪地上踏出一個又一個腳印。
迪克遲疑了,但是他毫不猶豫地跟了上去。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人類,心中的好奇心讓他忍不住邁開腳步。而且牛頭人的本能告訴他,眼前的男人是一個了不起的存在。
錢對於迪克來說是最寶貴的東西,可眼前的人類居然毫不在乎偷竊行為。那麼他想要什麼?能夠不將錢放在心上,說明還有比錢價值更大的東西。可是錢不是萬能的嗎?能夠將無視金錢,那他的目光有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