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小說裡,能看到這樣的設定。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對姐弟。和萬千平凡的姐弟一樣,她們從小就無憂無慮的生活在一起。
事情的轉機,是某一次外出遊玩。在深山裡,他們遭遇了吃人的妖怪。
為了保護年幼的姐弟二人,除靈師的雙親丟掉了性命。然而那只是噩夢的開始。同樣悲痛的姐弟的命運,在那個時候致命被區分開來。
姐姐覺醒了靈視之才,獲得了踏入除靈界的門票;而弟弟,則受到致命性的創傷。最後勉強救治過來,卻也得了無法根治的心臟病。
那之後姐姐入讀了專門培養除靈師的學校。因為勤奮好學、不服輸的倔強性格,姐姐漸漸超過同年齡的孩子;而弟弟因為長期需要治療和服用藥物,只能終日呆在病房裡、越發虛弱。
那樣太不公平了——姐姐心裡想著。
但她只能繼續下去。如果自己沒法證明自己的價值,那就得不到學校的高額獎學金。沒有錢就沒辦法支付弟弟的費用。所以她要更加努力,學習所有能學到的技術,獲得身為學生所能能獲得的獎項——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優秀。
而且,因為修行的緣故,姐姐也變得越發漂亮。她不喜歡也沒錢打扮、對戀愛一事毫無興趣。可就算是這樣——她還是如此討人喜歡。被告白的次數連本人都記不清,在滿是天才的蜀山院裡,她的存在也是那麼耀眼。
與姐姐相比,弟弟可謂是各方面的人生敗犬。沒有才能、外貌雖然尚可,但那天生的性別缺陷卻讓他無比痛苦。姐姐的美麗是驕傲的資本,而他的美麗只是諷刺性別的照妖鏡。
那真是太過分了——姐姐如此認為。
自己僅僅是站在弟弟面前,就已經是對他最刻薄的折磨。雖然自己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套用某個老師結果論的說辭,“結果而言,這就是折磨”。
姐姐這樣嘆息著。
但是啊,我也不是因為討厭弟弟,才想要折磨他的啊。
在看到他那強忍悲傷卻說“沒問題”的表情的時候,自己又怎麼能忍住不陪伴在他身邊?自己又怎麼能去追求所謂的幸福?
因為,我是那個孩子的姐姐啊;因為,我比誰都要更喜歡弟弟啊。
可正因為喜歡,所以才會這麼地痛苦。
好在,事情再一次出現了轉機。
按照醫生的說法,弟弟本來熬不過去年的冬天。不過奇蹟發生。
在那一天,在那個妖怪騷亂、百鬼夜行的夜晚,某個妖怪進入了弟弟的身體裡。因為妖怪的力量,被認為是不治之症弟弟痊癒了。能跑能跳,也能在水裡長時間憋氣。
妖怪賦予了弟弟,姐姐擁有的全部。美麗的外貌、健康過頭的身體,看見靈的才能。這樣真是太好的,姐姐為此感到無比欣慰。
可故事,如果到此為止多好?
和弟弟相比,那妖怪太過強了。它雖然治好了弟弟,卻為這片大地帶來災厄。
“如果祓除妖怪的話,你的弟弟就會瞬間死亡。”那個神秘人的話至今還在耳邊迴響。
“給他穿上這件衣服。再優秀的除靈師,除非直接觸碰到他,否則絕對看不出他身體的真相。想要他活命的話,就將他隱藏起來。”
所以姐姐撒謊了。
欺騙了弟弟說他的病還沒康復需要呆在醫院,欺騙其他所有人說自己對異象一無所知。
然而謊言總會被拆穿,最近……弟弟似乎已經察覺到了異象的真正原因。
但因為姐姐的堅持,他一直只穿著那件衣服。
所以——
要好好道歉才行。
“抱歉。”彩兒回到學生公寓時,墨藏書正趴在沙發上睡懶覺。她輕輕地將墨藏書搖醒,在他還迷迷糊糊時,說出了自己憋了很久的話。
本來下午就應該道歉的,結果卻找不到這個傢伙。一問才知道因為沒課,他很早就離開學校。
但不管怎麼說,輸了就是輸了,彩兒並不打算賴賬。
本來的話,應該更生氣一些的。但剛剛去看望弟弟時,發現他心情特別好。甚至有生以來第一次,向彩兒撒嬌說想要更多的零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