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什麼都不記得了,她不記得她是誰,不記得她有孩子,不記得她是打哪兒來的,更不記得她自己是何身份。
可她卻記得我的名字。
她不知道這個名字是誰,也不知擁有這個名字的人跟她有什麼關系,她只記得這兩個字。
就像是,刻在了她骨子裡的兩個字。
我帶著她離開了那個漁村,回到了屬於她的國家,做她最尊貴的女帝。
她說她愛我,失憶了她也再說。
我該信嗎?
後來,她懷了我們的第三個孩子,久而久之我就釋懷了那件事。
不是我寬容大度,不是我軟弱無能,我只是太愛這個女人了。
我哭過,醉過,祈求過也迷信的指望上天過。
可我依舊忘不了這個女人。
既然忘不掉那就不忘了。
我跟她分分合合了一輩子,好不容易到老了,我的眼睛卻不看不見了。
在眼睛看不見以前,我還沒有遇見過令我佩服的人,直到那時候,我遇見了令我敬佩餘生的人。
也就是那個叫北霆的男人。
我知道他愛赫瀾,他也不曾虎視眈眈,他只是希望赫瀾開心幸福。
但我從沒想過他會因為赫瀾而選擇幫助我。
他把他的眼睛給了我。
他竟然把他的眼睛送給了我。
這個事實讓我消化了許久才接受。
我想,如果是我,我可能做不到的。
人都是自私的,北霆也同樣自私,但他因為赫瀾而變的偉大。
老了,年紀大了,我也漸漸走不動了。
終於,我在那個當年娶她的府邸中,她的懷抱裡閉上了眼睛。
那一年,我國家興亡,
那一年,我兒孫滿堂。
那一年,我與她相執手,
那一年,我與她共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