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翁千歌,就好像,一束陽光,照進了他陰暗了十幾年的人生,世界,一下子亮了!
於他而言,原本黑白的世界,突然有了顏色,五彩繽紛,是那麼好看。
原來,這世上,有人可以笑的這樣明媚!喜歡,或者不喜歡,都寫在臉上。
她高興就對你笑,不高興就瞪著你。
這和顧沉的認知,完全不同。
他大受震撼,並且,為之沉醉……
他喜歡她,喜歡這個和自己截然不同的女孩。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認為,他是為了遇見她,才來的翁家。
後來有一天,他的養父母,突然告訴他,他是翁家親子!
顧沉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她。
他是翁家親子,那她呢?
事實是,她才是顧娟的親生女兒!
不,這不可以!
連他這樣習慣了生存在汙泥裡的人,都會覺得顧娟沒得救了,以她為恥。
要是她知道了事實,怎麼接受的了?
她是那種,難過就放聲痛哭的人。
顧沉根本不敢去想,如果她因此而難過,那她的眼淚,會不會淹沒她自己?
他不去想,也堅決不會讓這種事發生。
面對著告知自己真相的養父母,顧沉不見半點喜悅。
而是冷冰冰的對著他們,“如果你們還想要我,就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不要讓出我們之外的任何一個人。”
他強調。
“記住,是任何一個人!”
翁華清為此,十分不解。
“小沉,你還小,還不懂,這不是小事。對我們來說,認不認回你,你都是我們的兒子。”
“可是,對外人來說,卻未必是這樣了。作為翁家親子,你擁有翁家的一切,天經地義,但如果是養子……”
顧沉沒有聽完。
果斷的道:“我剛才已經說過了,我不需要。”
為此,翁華清和左雲沒少勸解他。
可是,少年油鹽不進,聽不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