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物件就是看這幾間房子裡面裝修得很好,才讓她去幫忙打聽能不能轉租的。
“本來看你們剩下的這間也不錯,也想著租那一間,可小亮又說把發廊開在網咖旁邊,以後能蹭蹭網咖的生意,我物件也能時不時去發廊裡看看,給發廊撐撐場面,就一起在另一個地方租房子了。”
因為紀慧萱的離職手續還沒辦好,這間房子借給她開照相館的事,趙如月和寧紹明都沒往外說。
別人還以為那間房他們沒想好做什麼才一直空放著。
林麗麗的物件沒選這裡,倒是讓他們省去了找藉口的功夫。
“那新發廊確實比舊的那家離我們這裡近,不過麗麗你可得保證那確實有你物件的份才行,要不我們寧願走遠一點,去你管的那家發廊,也不樂意幫襯別人的。”
林麗麗聽了笑得更開心:“三嬸你放心,那肯定有我物件的份。”
“你這麼篤定,看來你是看過他們簽的合同了,那就好。”其實趙如月覺得林麗麗應該沒看過。
“什麼合同?”
果然……
“他們合夥做生意,肯定要簽合同寫清楚誰佔多少的,當然也有的人是不簽合同的,全靠感情、兄弟義氣或者個人的良心,可那樣太容易出問題了,萬一其中一個反悔,直接把另一個踢出去,被踢出去的人哭都沒地方哭去。”
林麗麗順著趙如月的話去想,頓時有點著急。
然而她著急卻不是順勢想到自己的處境,為自己著急,而是為自己的物件擔心。
“不行,我得回去問問我物件有沒有跟小亮簽合同,開那家新發廊,用的可是小亮的名義,□□那些也是用小亮的名字。”
小亮是她物件初戀的親戚,她又把小亮從舊店趕走了,舊店生意那麼好,新店還不知道怎麼樣。
萬一新店生意不如舊店,小亮對她懷恨在心,又看她物件對她好,想報複她卻拿她沒辦法,使陰招把她物件踢出去怎麼辦?
雖說她覺得以自己物件在縣城的江湖地位來看,小亮可能不敢這麼做,可她物件在縣城不是一家獨大,也不是沒有對頭。
如果轉投她物件的對頭那邊,借那邊的勢呢?
林麗麗亂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越想越覺得這個合同一定要簽,哪怕現在小亮還沒有什麼問題,也不能不防著點。
“三嬸,我先回去了,有空再來找你玩。”
趙如月看林麗麗的表情,以為她這樣應該是聽懂了自己的暗示,笑著點頭說:“好,下次你來我請你吃麵包。”
林麗麗揮揮手,急匆匆地走了。
這一波人離開後,趙如月又把椅子搬回餐飲店。
她這個小店也又陸陸續續來了一些生意,但也不是特別忙。
趙如月一個人就能應付得過來。
到了午飯時間,寧紹明在餐飲店那邊簡單煮了點東西,煮好之後,派女兒過來叫她吃飯。
趙如月店裡剛好沒人,把店門一關,掛了一個‘老闆在隔壁吃飯,有事喊一聲’的牌子,就跟著寧時夏一起去餐飲店吃午飯。
之前請範小蓉吃飯,就是在餐飲店那邊招待的,現在那邊的廚房燃氣、鍋具、調料、碗筷這些全都備齊了。
房子也晾得差不多了。
其實他們翻修這幾間房子,用的料也沒什麼甲醛,畢竟傢俱少,而且那些傢俱要麼就是鐵制,要麼就是實木,等牆壁和地板的瓷磚幹得差不多就能用了。
很多店也都是這樣的,裝修好立馬投入使用,畢竟遲一天使用就少賺一天的錢,還要白交一天的房租。
只是他們的鋪面是自己家買的,又想著家裡孩子時不時也要跟著他們來,所以才特地晾了一段時間。
而且餐飲店那邊,還沒找到合適的人。
他們吃午飯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寧紹明一點多賣完今天的麵包,然後才去做的午飯。
吃完午飯,寧紹明就要回鎮上,在家休息大概一兩個小時後,就繼續做晚上要賣的東西。
兩個孩子跟著他一起回去了,趙如月想著自己今天第一天開店,打算白天就在這裡守著,晚飯時間再回去。
早上起得太快,中午又沒能睡午覺,兩個孩子在車上的時候困得不行,但是路太顛簸,座椅也不夠舒服,他們誰也睡不著。
本來還想著到家就馬上去房間睡覺,但現在天氣還是很熱,他們回到家一身汗,不想就這麼爬到床上去,就跑去洗澡。
結果洗完澡整個人又精神了,又跑出去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