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課後,趙如月又讓鄭秀帶她在縣城逛了一圈,先去夜市街管理處,問了問擺攤的事。
在夜市街管理處得知,現在剩下的攤位位置不太好,所以才剩下的,但是每個月也要交五百塊錢的攤位費。
趙如月沒多想就交了攤位費,拿到一份合同和一個牌子。
到時候他們擺攤得把這個牌子掛上,以免工作人員去巡邏的時候,以為她家是私下跑進夜市街賣東西的攤子,重複收攤位費。
拿到東西後,工作人員還特地帶她們去看位置在哪,然後指著地上的紅線,告訴她們:“擺攤不能越過框定好的位置,要不然跟人家起了爭執,我們管理處不但不會幫著說話,還會對越位的人進行罰款。”
趙如月覺得這樣挺好,大家都不亂擺出界,夜市街才不會顯得亂糟糟的。
離開夜市街後,鄭秀開車帶著趙如月,把她們兩個能想到的地方全找了一遍。
結果在趙如月的意料之中,她還是沒能找到專門做缽仔糕的小碗。
於是趙如月再次轉向批發市場。
她本來想著買透明的缽狀茶杯,但是茶杯價格太貴,而且幾乎都是一套一套地買。
後來在去批發市場的路上,路過一家一元店,聽到店門口那個大喇叭喊著:兩元兩元樣樣兩元,兩元你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
她想著小燈串還沒買,這種店沒準比批發市場還便宜,就讓鄭秀停車,走進去了。
在找小燈串的時候路過兩元店的碗碟區,看到一種玻璃杯子,小小的圓圓的,看起來特別可愛,最重要的是,這個小玻璃杯的容量,看起來跟缽仔糕的小碗差不多大小。
雖然它有把手,但是誰規定做缽仔糕的容器不能有把手了?
而且她找到老闆一問,這個小杯子的價格還比茶杯便宜很多,兩個是一組,一組兩塊錢。
趙如月瞬間把什麼小燈串全忘了,直接買了二十組,一共四十個,第一天寧紹明只是擺攤試試水,做四十個應該差不多了。
她看兩元店裡這種杯子存活不少,要是杯子不夠的話,明天可以再來買。
付完錢要走的時候,趙如月終於想起自己是來找小燈串的。
兩元店裡確實有,但都是小彩燈,她覺得小孩子應該會喜歡,也買了兩串小彩燈。
又買了兩個正方形的網格,用來固定燈串。
再網格旁邊看到帶輪子的三層置物架,有點心動,家裡的折疊沒有固定網格的東西,買兩個小推車,可以直接把它擺在桌子的兩邊。
到時候再把網格固定在小推車上,就不用再找杆子固定網格了。
而且小推車裡放上缽仔糕,再掛上小彩燈也挺好看的,可以起到展示架的作用。
以後不擺攤了,還能放在家裡裝東西。
但趙如月一問價格,一個竟然要二十五塊錢,她直接就放棄了。
轉頭就買了兩個八塊錢一個的兩層浴室置物架,又花不到五塊錢,買了幾個小輪子和一捆紮帶,打算回去自己做。
蓄電瓶和白色的小燈串最後還是在批發市場買的。
把所有要買的東西都買好,趙如月帶著東西回到家。
先把杯子搬出來交給寧紹明,跟他解釋道:“找不到別的,我就在兩元店買了這些,一共四十個,應該暫時夠了吧?”
寧紹明連味碟和家裡的小飯碗都用來做過缽仔糕,自然對趙如月買回來的杯子沒意見:“夠了夠了,我拿去洗洗,你先去吃晚飯。”
“今天晚飯我只準備了三明治和奶茶,你要是想吃點別的跟我說,我再做,對了,”寧紹明指了指她買的小燈串和置物架那些問道,“那些東西用來做什麼的?”
趙如月說:“晚點等我做好,你就知道了,我還得把這些東西處理一下,不然燈串沒法直接用電瓶供電。”
她要賣個小關子,寧紹明也樂得配合,就沒再多問,鑽廚房抓緊時間做缽仔糕去了。
寧紹明洗好小玻璃杯,趙如月也吃完了一個三明治和一杯奶茶。
填飽肚子後,她拿起工具,突然想起什麼,放下工具就往廚房小跑。
寧紹明正準備燒一鍋熱水煮一煮那些杯子,給它們消消毒,趙如月問過了,這些都是耐高溫的玻璃杯,不怕上鍋蒸,自然不會被煮壞。
他一抬頭,看到媳婦兒跑過來,還以為她要做的事需要自己幫忙,問道:“怎麼了?”
“你等會兒做缽仔糕,能不能給我做幾個流汁夾心的口味?”
“流汁夾心?”寧紹明思考了一下說,“像奶黃包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