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程家人,程處默自然算其中一個。
張哲輝幾乎可以斷定,程處默就是南無仙的私生子,所以,這個程家人之中,肯定包括南無仙。
老頭牛掰啊!
敢公然在門牆上,把南無仙跟狗擺在同一個位置,放眼天下,恐怕也就只有他一人膽敢如此了。
“小子張哲輝,拜見前輩。”
連南無仙都不放在眼裡的人,此人必有其獨到之處,要麼,在修為上比南無仙更勝一籌,要不然,就是站在某個領域的巔峰,讓南無仙也不敢貿然動他,。或者,老頭跟南無仙的關系不一般。
老頭隨手將程處默拋了下來,撇頭掃了張哲輝和劉西西一眼,一臉的防備。繼而,視線重新落到程處默身上,氣惱道。
“你個臭小子。”說話時,老頭跳起來,兩只弓著在程處默腦門上狠狠敲了一下。
“他們是你帶來蹭我酒水的?”
“嘿嘿!”程處默咧嘴沒皮沒臉,嘿嘿幹笑著。
在老人面前,他就跟小輩一樣,任由老頭欺淩,斷然不敢還手。
程處默嘴角抽了抽,揉著額頭,咂巴咂巴嘴。
“酒鬼,你不是說只要我拿出二十萬靈石,就可以找你換一瓶杜酒嘛!”
“我抽死……”
老頭揚手作勢要,程處默連忙閃身跳開。
老頭一生釀酒,他的年紀,比起這杜酒還要老上十來倍。他向來不問世事,不與人爭鬥,沒人知道他姓誰名誰,也沒人知道老頭修為幾何。由於老頭喜歡釀酒飲酒,每次飲酒,不醉不喝。故而,認識老頭的人,都尊稱他為酒鬼。
酒鬼從不與人爭鬥,不會受傷,也不追求修煉,也不需要法寶。所以,他完全不需要靈石,醞釀杜酒,原料簡單,五穀雜糧即可。酒鬼根本不差靈石,實在缺的話,隨便拿出一葫蘆杜酒,就可以賣出幾十萬的靈石。
酒鬼之所以讓程處默拿二十萬靈石來交換杜酒,也只不過是找個藉口,讓程處默知難而退。
放眼望去,整個修道界修為略高的修道者,恐怕就屬程處默兩父子最窘迫了。除了平常吸收用的靈石之外,兩人身上絕對不會超過一千靈石。說出去人家都不信。
酒鬼半眯著雙眼,細細端詳著張哲輝好片刻,又掃了劉西西一眼,詫然道。
“嘖嘖嘖!”
酒鬼那一雙渾濁的老眼,閃爍著綠油油的光芒。就好比色中惡鬼,看到天下最美的女人躺在自己眼前一般。
“哎!混世魔王居然捨得把天晶石轉給你。”說話時候,酒鬼繞著劉西西走了一圈,上下量著,那睿智的眼神,似乎能看穿一切,叫劉西西頭皮發炸,怯怯靠近張哲輝,捂著鼻子,嘟囔道。
“輝哥,他身上好臭。”
張哲輝心裡嘎登一聲,暗道壞了。
酒鬼身上,確確實實散發著一股子刺鼻的惡臭味,跟他在一塊,讓人不由的屏住呼吸,唯恐多吸上兩口就會中毒。但也不能當著人的面,揭人短啊!
這小壞了。
酒鬼連南無仙都不懼,惹毛了他,比跟南宮平死磕還要恐怖。
果然,酒鬼面色一變。
張哲輝忙賠笑道。
“前輩,我女朋友不懂得人情世故,不會說話,還望……”
酒鬼擺了擺手,老臉一鬆,捋了捋胡須,嘆息道。“除了他們程家人之外,你是第一個說我臭死人的女娃。”
“好!”酒鬼誇贊道。“我喜歡真誠的人。”說著,酒鬼扯著衣服自己嗅了嗅,呢喃著。“是有點臭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