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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子,屢次破壞自己好事。
“哼!”
張哲輝鐘倩走後,林章找了件衣服穿在身上,酒店保安二十來人,蹬蹬蹬全跑到房間裡來了。
張哲輝雙目一眯,眼中盡是殺意。武功再高,也抵不過子彈,就不信弄不死你。他撇了撇嘴,林章臉上橫肉一抖,抬腿一腳往昏厥的保鏢臉上,踹了過來。
又蔑視著圍繞成一圈的保安,咆哮道。“一群蠢貨,都給我滾出去。”張哲輝都帶著鐘倩跑了,他們才上來,不去追人也就算了,還杵在房間裡,細數著被張哲輝破壞的房門,牆壁,在對講機裡跟上司報道。
最讓林章不爽的是這群保安裡邊,有不少人低頭接耳,面袖耳赤,像是在憋著不笑。
林章臉色十分難看。“張哲輝,你真的把我惹怒了。”
家門口,其他書友正在看:。
張哲輝長吐一口氣,羊脂白玉消失不見已成事實,該面對的遲早得面對。“倩倩,那塊玉……”
鐘倩莞爾一笑,嘴角露出兩顆淺淺的梨渦,煞是可愛。有沒有那塊玉真的那麼重要嗎?與羊脂白玉相比,鐘倩更在意張哲輝不懼生死,趕赴搭救。她更在意人生最後旅程中的第一個,最後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朋友。
朋友,是到了危機時刻,不顧一切,哪怕有生命危險,也會毅然前來相助。這才是真正的朋友。
只是朋友而已嗎?
因為今天是第一天去大寶齋上班,張哲輝特意買了一套廉價的西裝穿,混亂時,衣服有些淩亂,領帶也歪歪扭扭,不成體統。鐘倩靠上前,像體貼懂事的妻子,不無親暱,幫張哲輝整理好衣服,又寄好領帶。“輝哥,你以前練過武吧?今天你真厲害喔!”
鐘倩撇開羊脂白玉的話題不談,事實上,她也不想去談。不管怎樣,丟了也好,或者被張哲輝拿走了也罷。沒了就沒了吧!她一點也不在意,體檢表格上的那幾個鮮袖大字十分顯眼。
已經是晚期了,就算有錢救治,她也沒痊癒的希望。
何必,鐘倩不想在最後的這段時間裡,一直躺在醫院冰冷的病床上渡過。她渴望有一個同齡朋友很久了,很多事,鐘倩只能憋在心裡,即便爺爺再愛她,有很多事也不方便跟爺爺說,也不能告訴他老人家,免得他為自己擔心。
即便張哲輝真的偷走了羊脂白玉,鐘倩也不想聽,她不想失去唯一的朋友。況且,為了自己,他獨自一人敢闖到大酒店去救自己。從電話,到張哲輝出現不過十來分鐘時間。
可見,在他心裡是有多在意自己。
只要這樣,就足夠了。
“呵呵!”
張哲輝尷尬的饒了饒頭,撒謊道。“也沒怎麼練,我們老家那邊都是山,小時候調皮,沒事就喜歡跑到山裡去玩。山裡有個道觀,小時候也不懂,沒事就跟著老道練練亂七八糟的。又幹了不少農活,所以力氣會比較大吧!”
“鄉下真好,你們老家空氣一定很清晰吧!”不像城裡,即便住的太近,關上門就是兩個世界,基本上,對門之間少有交際。“真希望下輩子,自己也要投胎到鄉下就好了,那樣的話,就不會缺少夥伴了。”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