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
蘇曼叫住了她媽媽,“讓我跟她說幾句。”
女孩叫小雙,今年剛滿18歲,正是叛逆的時候,她梗著脖子道,“我不會跟你道歉的。”
“你知道,你媽媽為什麼求我撤訴麼?”
蘇曼自問自答,“因為如果我不撤訴的話,這個汙點就會被寫進你的檔案裡,現在你可能還不知道這代表著什麼,我來告訴你。這代表著,你不能考任何司法法律類的學校,畢業也不能考公務員,不能當老師,你以後的人生都要因為這件事付出代價。”
小雙咬著牙,“你以為你這樣說,我就會害怕了麼?”
“當然不會,你現在應該覺得自己是在行俠仗義,保護了金聖英,覺得自己是個英雄。”
蘇曼把視線投向小雙媽媽,“可你想過麼,你為陌生人衝鋒陷陣的時候,是誰在為你擋風遮雨?”仟千仦哾
小雙愣了下,她下意識回頭。
一串串的眼淚從媽媽的眼中流下,淚珠滑過她臉上的皺紋,掉落在她的布衫上。因為常年的操勞,四十幾歲的年紀,頭髮就已經半白了。
“......”
“你為一個都不知道你是誰的人,被抓進警局,而為你錯誤買單的人,卻是你的媽媽,你覺得這件事兒對她公平麼?”
蘇曼的話,叫屋裡的幾個女孩都垂下了頭。
不一會兒,有人小聲開口,“對,對不起,是我錯了。”
“對不起。”另一個女孩也開口道歉,只剩下了小雙。
她回頭看了看自己的媽媽,像是被抽乾了力氣,垂下她一直高揚的脖頸,“對不起。”
走出警局,天已經擦黑了。
外面居然有記者蹲守,見蘇曼出來,一窩蜂的圍了上來。
“聽說你把金聖英的粉絲告進警局了,是真的嗎?”
“他們其中還有未成年人,你把事情鬧這麼大,是什麼居心?”
...
等蘇曼擺脫他們到停車場拿東西時,發現自己車邊停著一輛保姆車。
“唰”保姆車門開了。
車裡坐著翹著二郎腿的金聖英,他笑著跟蘇曼打招呼,“沈總,別來無恙啊。”
蘇曼勾唇一笑,“呵,我說的麼,記者訊息怎麼這麼靈通,原來是你,這是專門來看笑話的?”
“哪能呢,沈總可是螢火的大老闆啊,誰能看你的笑話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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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英說到大老闆三個字的時候,語氣極度諷刺,彷彿是在提醒蘇曼這個老闆當不了多久了。
看他小人得志的樣子,蘇曼揚眉,“現在就開始得意,未免太早了吧。”
金聖英一臉囂張,“俠盜都已經下架了,螢火破產是遲早的事兒。害,要是你當時不為了遊夏那個蠢蛋跟我解約,怎麼會落得這個下場?不過現在也不晚,只要你願意付五倍的代言費,我可以考慮重新為俠盜代言。”
這就是在趁火打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