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還帶著些許寒意的春風輕輕拂過黃河的兩岸,只使得那河岸的百年巨柳的柳條,抽了嫩顯了綠,讓這河岸也盡是一片春光。雖說黃河上偶爾的還有幾塊浮冰會給航運帶來些許危險,但已經沉寂整整一個冬天的船家們,還是急急的將船拖入水中,只讓這黃河再次繁忙起來。
航運的復甦,同樣也讓沉寂一冬的清河再次顯出其繁華,尤其是在以書院為核心的新市,更是熱鬧非常,而在新市那熱鬧的主街上,有一種地方,幾乎每天總會吸引一些人聚集於此,這裡便是清河審判廳。
審判廳這是江北特有的官廳,按江淮經略使定下的規矩,如知府、知縣等官員不再審判各類案件,案件由經略使府刑房負責,刑房下設提刑憲司以及審判廳,於江北各地設有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高等審判廳為省級的審判機關,設廳丞、推事、典簿、主簿、錄事。地方審判廳設於較大城市,設推事長、推事、典簿、主簿、錄事。初級審判廳設於各縣,設推事、錄事。從而一改舊時知縣兼理司法的局面,既限制了知縣的權力,同樣也使得他們可以互相監督,避免舊時的知縣於一縣之內,一手遮天的權勢。
當然真正受益其中的還是尋常百姓,這種司法上的獨立,充分保護了百姓的利益,即使是那些百姓也沒有意識到對於他們益處。不過對於百姓來說,於審判廳中看熱鬧,更是他們打發閒散時間的好法子,畢竟於這審判廳上,幾乎每天都是新鮮事。
就像現在,這清河地方審判廳中,正在審理的卻是一位大官——前揚州鹽運使,這可是天下皆知的肥差,這樣的一位地位顯赫官員就這麼於審判廳中光明正大的審判,別說是尋常百姓聞所未聞,即便是陳永華,也是見所未見,也正因如此,他才會和其它人一樣,擠進了審判廳,因為廳中的座位有限,他只得站在二樓走廊處旁聽這場即將開始的審理,他之所以會來這裡,不僅僅是對審理的好奇,同樣也是對江北的好奇。
“已經審了三天了,估計今個就應該判刑了……”
難不成過去三天,就這麼公開審理嗎?這與羞辱人又有何異?
陳永華暗自思索著的時候,這是他第一次來到審判廳,這審判廳與普通的衙門截然不同,中央有一個桌臺,臺上有驚堂木,顯然,那裡應該是主審官的位置,在主審官前方約莫丈遠的位置,用欄杆隔開了一排排座位,那裡坐的都是旁聽的百姓。而在欄杆前方左邊一排長桌,右邊一排長桌,與主審官相對,
“咦,那十二張椅子是幹什麼的?”
聽著耳邊略帶些閩南腔調的疑惑聲,只感覺頗為親切的王致利便將手中記事本一合,輕聲說道。
“這位兄臺應該是第一次來江北吧!”
看著身邊的青年,王致利介紹道。
“那十二個椅子是陪審團的位置。”
“陪審團?”
陳永華疑惑的問道。
“這陪審團是經略當初平定江北時,有鑑於當時江北各府縣官吏,大都是清虜偽官,因為不知其才,其實,想來兄臺也知道,不是不知其才,而不信任他們,畢竟那些清虜偽官為了討好清虜,對百姓是極盡壓榨,早就習慣了壓榨百姓,經略自然不容忍他們這麼幹,所以才會奪其審判權,令其不能再以刑罰壓榨百姓,可沒有知縣參與,又該如何處置刑罰,所以當時,便令各縣在審理案件時,應當挑選12名知情人作為陪審人員,他們在向知縣宣誓後提供證明,作為判決的依據……”
王致利的回答,讓陳永華不覺一愣,當時於世子一同留守於廈門的他,自然不知道“陪審團”。
“讓百姓參與審案,這從古至今又豈有這種事情?百姓又如何明辨是非?”
“百姓如何不能明辨是非?”
王致利隨之反駁道。
“經略所用陪審制,實為復興周制的“傘刺之法”,“以三刺斷庶民獄訴之中,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鄭玄注:“刺,殺也,三訊罪定則殺之。訊,言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官吏隻手遮天!”
先是強調著“陪審制”是周制,隨後王致利又輕聲說道。
“再者,兄臺難道沒有聽過一句話,叫“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一句簡單的話,讓陳永華的心頭一顫。
“而且你看這十二人,又豈隨意選擇的十二人,這遴選12名本地百姓作為陪審員,是需要由控辯雙方共同遴選,別的案子不說,單就是鄭俠如的這個案子,在遴選陪審員時,提刑官與鄭俠如的狀師,前後用了整整兩天才數十人中遴選出這些十二名陪審員。”
“提刑官?”
陳永華不解的問道。
“這提刑官又是何官?”
“提刑官,嗯,就是專職提刑,是刑房下設的提刑憲司的官員,在江北各地,刑事案件必須提刑官提起訴訟,這江北之司法之所以縝密,正因為地方典史負責緝拿、取證,然後再交由提刑官,由其視證據提刑,若證據不足,自然不予提刑,提刑訴訟之後,再由審判廳負責審理,如此各司其職,自然也就避免了過去知縣隻手遮天,言語間便可把黑變成白,白變成黑了!防止把原告打成被告,被告打成原告!”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