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朕令尚書令張安世將諸位每月考成情況拿來。
今日朕便聽一下諸位去年做了哪些事。
丞相,你且說說吧。”
丞相桑弘羊聽此,起身站立開口道:“唯。”
丞相職權主要是如下幾項:一是封駁詔令,諫勸皇帝。
但是,封駁詔令,諫勸皇帝,勢必會觸及皇帝的權威,因此不常用,也無法量化,因此丞相列舉考成目標的時候並未將其寫上。
二是用人薦賢,任免官吏。丞相具有用人權,而且以用人是否得當,能否任用賢能作為其第一要務。任何一個向有所作為的丞相都把能否用人作為自己的本職。不過,丞相的用人許可權於將相以下,如果薦舉將相則為越職。作為第一要務,定然是考成的目標,因此丞相桑弘羊便將其列為考成目標之一。
三是案事不請,先斬後奏。西漢丞相,可以不經請示皇帝,直接處理自己職權範圍內的相應事務。對於可處死刑的案件,丞相可以先斬後奏。此雖是丞相之本職,但掌握人之生死,乃是其權力,而非其職責,因為並未列入考成目標之中。但卻列入需要述職之內容。
四是領國家計簿,掌戶口土地圖書。按《漢書·匡衡傳》所載,丞相要負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這個是丞相職責,定然是要列入考成內容之中的。
四是考課官吏。漢代對官吏的考課實行上計制度,在中央,由丞相和御史大夫負責受計。“考績功課,簡在兩府”。對地方郡國長官,“歲竟,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劉進掌握朝廷三公九卿及中朝的考核,郡國的考成情況也得有人負責,丞相便負責其中一部分,因此對郡國的上計情況及考成情況,也列入考成目標之一。
五審理京畿上訴案件。凡京畿各郡上訴案件,由丞相負責審理。這也是丞相職責,定然要列入考成內容之中的。
顯然,劉進已經給了眾人充分的時間進行準備了。
丞相田千秋也準備的相當充分,從其職責入手,簡單描述了一下去年三月份考成法剛剛施行時候定下的目標,如年初舉薦了多少人任職了什麼官員,這些人在任上表現要達到什麼標準;準備審理了多少案件,對各類審理的案件要求達到了什麼程度;國家計簿,掌戶口土地圖書的情況如何,有沒有疏漏情況,並國界新確定的有哪些;上計情況的考察要達到什麼程度,各郡縣的考成情況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水平。
在說完目標之後,丞相桑弘羊又開始說起來當時定下的目標完成情況。
作為丞相有些工作自然是難以量化的,但桑弘羊娓娓道來,眾人一聽便能知道丞相這一年幹了多少事,是否對得起屁股下面丞相這個職位。
顯然,作為一個宦海沉浮幾十年的人,雖然剛剛任職丞相不久,但對丞相的工作相當駕輕就熟,在其職責範圍之內之自然是完成的極好,考成情況自然也是差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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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丞相說完,劉進點了點頭對眾人道:“朕以為丞相考成等次當為甲上,不知諸位以為如何?”
眾人相互看了看,自然是沒啥意見的,考成法有一個好處就是客觀,目標完成的好就是好,事實都擺在眼前,眾人也沒啥好說的。
見眾人沒啥意見,丞相的考成等次便定在了甲上。
顯然,被定成了甲上,丞相桑弘羊心情也是十分愉悅的,馬洛斯的需求層次理論之中,從低到高,分別是生理,安全,社交需要,尊重和自我實現。
而這種被評定為甲上的則是滿足了桑弘羊最高的需求,便是滿足了其自我實現的需求,他心情怎麼可能不愉悅?
丞相的考成述職完畢之後,接下來便是御史大夫的考成述職了。
劉進開口道:“御史大夫,剛剛丞相已經說完其考成情況了。還請御史大夫說一說伱的考成情況。”
“唯。”御史大夫趙過一聽,吸了一口氣,道了一聲。
御史大夫主要有兩個職能,一個是作為丞相副手處理政事,因此有副丞相之稱;另一個則是作為監察機構御史臺之長,負責監督百官,尤其是丞相。
這兩個職責,其中有一部分是和丞相的內容有重疊的,某種程度上來說,丞相的一部分考成情況便是御史大夫的丞相之貳的考成情況。
剛剛丞相已經論述過的,御史大夫僅僅是簡要的說了一些,其重點自然放在了監察百官上了。
去歲除監察百官日常監察之外,一個重點便是劉進視察黃河時候的情況,因此這一塊御史大夫也分了兩個部分進行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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