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就學奸了。
他給我棒棒糖吃,如果不提什麼條件,我還是接過來吃。
不吃白不吃不是?
何況吃了也白吃!
但是他如果要提條件,那我就不吃了。
其實吧!媳婦兒!
那個時候吧,家家都窮。
村子裡面,也就春河嗲家裡開了個小賣店,有這些零嘴吃。
其實春河嗲的心腸可軟了。
他看到我們這幫小屁孩兒,天天圍著他的這個店裡面轉,你說除了眼饞他店裡的一點吃的,還能來幹啥?
後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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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我們這些小屁孩饞的厲害,那個哈喇子就沒有住過。
這不就給上了嗎?
一家給一顆糖粒子。
可是,就我們這一幫子年齡的!
男的女的大的小的,加起來一起有三四十個。
你要是給了這個不給那個。
人家小屁孩跑回家一說,春河嗲這個臉上就會掛不住。
但是你要是個個都給!
春河嗲這個小店,就沒有必要開下去了!會被這幫孩子給吃垮了個屁的。
那時候小,我不知道哇!
也根本就沒想過春河嗲家的難處,只知道他從小就想折騰我們。
他那哪是想折騰我們這幫孩子,主要的就是心疼他的那幾塊錢呢!
他當時心裡肯定是這麼想的!
奶奶個腿的!
你們吃老子的東西,老子就拿你們這幫子小玩意來逗逗悶子!
你根本都想不到,這一幫孩子三四十個,天天跑你店子裡面來鬧,是個什麼樣的場景?
那是烏泱烏泱的。
什麼東西一樣給一點,妥了!
嘩啦一下就給你去了一大半!
春河嗲的小賣店,還能掙個屁的錢呢。
上了小學三年級以後,我就不吃他家的東西了,給我我都不吃。
要吃我就花錢來買。
因為那時候,我就知道吃東西是要花錢的。
這天上掉不下來。
理解是理解了呀!
可童年的時候,被他彈我小雀雀。
被彈的腫得老大。
疼得我直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