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才是個嬰兒。她才上幼兒園。她才小學。她只是補一個課。
這些……其實只是你考慮的。
而罪犯,想的從來都只是如何滿足自己。
有燈的地方就有黑暗。
天這麼亮,你如何能保證,白茫茫之下,永是普照陽光呢?
“檢方證人,你說你是跟我的當事人達成協議,從而幫他欺騙鄉鄰。請問,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有沒有其他人在場?”法庭之上,金牌律師看著何晴晴。
何晴晴說:“有。”
“那麼那個人是誰?”
“馮素芬。”
“請你說出你與那人的關系。”
“她是我婆婆。”
“那麼。”金牌律師刻意頓了一秒,盯著何晴晴的臉,“我是不是可以認為,在場的那個人與你有著親密的親屬關系。也就是說,她有和你一起做偽證的可能。”
檢方律師:“我反對!”
金牌律師:“從證人口中我們得知,她是為了救自己的丈夫,從而與我的當事人合作。而在場的另一位,也就是馮素芬,她正是方俊峰的母親。也就是證人與第二證人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
法官:“反對無效。”
金牌律師繼續:“好,檢方證人,我再問你。除了你的婆婆馮素芬在場,當時你有沒有和我的當事人呂醫生簽訂任何紙質檔案?”
何晴晴:“沒有。”
金牌律師:“那麼音訊呢?”
何晴晴看一眼檢方,搖了搖頭:“也沒有。”
“好。”金牌律師一個轉身,看向法官:“法官大人,從檢方證人的口供來看。她一沒有證人輔證她的口供。二,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她說她是因為得知我當事人作出猥褻女嬰之事而願意出來作證,但其實——”金牌律師手指直指何晴晴面門:“她撒謊!”
何晴晴:“我沒有!”
檢方律師:“我反對!”
法官沉吟,頓了半秒:“反對無效。”
金牌律師微微一笑,一側身,指向另一邊的呂東平:“實際上,我的當事人呂東平呂醫生,在通北村不僅宣告在外,而且醫術高超。檢方所提供的銀行流水,只能證明我當事人每月按時給何家婆媳打款。但實則,那是我當事人宅心仁厚,見何家婆媳經濟困窘而施以援手,並不能證明二人有什麼協議。”
“法官大人。”金牌律師微一頷首,“我的陳述完畢了。”
滿座噤聲。
何晴晴鬧不清楚了:明明她說的才是真話,這個律師怎麼能顛倒黑白呢!
她越急,就越不知道怎麼反應,只能拍著桌子,提高音量,以此來證明自己的誠摯。“我說的是真的。真的。他在撒謊。我沒有騙人!”
法庭裡響起她拍桌的響聲,她左右倉皇看著面前的人,甚至瞥到了呂東平一閃即逝的譏笑。
法官臉一黑,重重敲了一下桌子:“請證人肅靜,尊重法庭!”
“可是我……”她死死盯著呂東平的臉。
她想,她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呂東平也不是什麼好人。她如今要坐牢了,憑什麼那個更喪盡天良的人還有機會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