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他懷裡掙紮出來,靠到洞壁上,與他四目相對:“等我四年?等我四年也不耽誤你隨便挑美女,我看不出來你有什麼辛苦的。”
“美女隨便挑?”他眉毛一揚,得意洋洋的笑,“你見過我給你寫的信了?我寫得好不好?快表揚一下我!不這麼寫你還不會來吧,你這個沒良心的家夥!”
我黯然低頭:“我看到你所有的信了,包括五十多年以後的。”
“五十多年以後的信?”他的臉色沉下來,“你是說,我回不到29世紀了?”
“是的,我的同事們發現了這些信,所以不肯來找你,因為根據信裡的描述,你在這裡生活得很好,有妻子有兒子,有朋友有牧場,還活到八十多歲。”說到他的妻子和兒子,我的語氣都變了,真酸啊,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了。
“那你怎麼來的?”他奇怪的問。
“自費啊。”我勉強擠出一個笑容,“你看守我的屍體看了這麼久,我總該當面謝一謝,謝過了我就走,決不會影響你的幸福生活。”
“自費的!”他長舒了一口氣,“你的飛船已經走了,飛船飛走的特殊痕跡留在冰面上還沒消失呢,我在路上看到了,別以為我不知道!”
他一把將我連著睡袋一塊摟到懷裡,在我耳邊快速的喃喃低語:“我有沒有在信上說我的妻子不是你?沒有吧?反正我現在還沒有妻子,你將就一下好不好?你不說話,不說話那就是同意了?”
我要說話,可他捂住了我的嘴,真過分!
“行了,你同意了!哈哈,我霍去病終於有妻子了,不會當老光棍了!”他笑得很開心。
洞外雪花飛舞,雀躍得如同我此刻的心情。
我漸漸的習慣了公元前三世紀的生活,與他和他的朋友們一起,做了祁連山下放牧為生的化外之民。
“好好寫情書,不然怎麼把人家從29世紀騙回來?”我常常這樣督促他。
“你都看過的,你說我寫?”他有時候想偷懶。
“你寫,我不看。”我比他更會偷懶。反正那些情書,我都已經記在心裡了。
“對著她寫這麼多情書!你不怕我移情別戀?”他有時候故意逗我,“她永遠那麼年輕美麗,又不會長皺紋,你會。”
“嗯,她也不會咬你耳朵,我會。”我尤其會用甜蜜溺死他。
後來,我們一共養育了三個孩子。
他常常帶我看春天的花,飲夏天的泉,賞秋天的月,踏冬天的雪。
不是三年五年,而是五十三年。
這五十三年,他從未對我說過一個愛字。
但我心甘情願與他在戰國末期的烽煙四起中終老。
有些人口中有愛,心中無愛,有些人則恰恰相反。
我的他是後者。
大愛,無聲。
作者有話要說: 全文完,附註年表——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
永嘉六年:公元312年。
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
周赧王五十五年:公元前260年。
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
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